六、殘疾人就業創業和技能培訓
(一)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殘疾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1.補貼對象:具有當地戶籍,從事個體經營或通過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以個人身份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殘疾人。個體經營是指殘疾人通過創辦經濟實體、社會組織等形式實現就業。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生產經營主體﹔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靈活就業是指通過自謀職業或自願組織起來,為社會、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勞務並獲得合法收入,但又無法建立或暫時無條件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非正規就業方式,包括沒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創業但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家庭副業、家政服務、修理裝配、便民理發、綠化保潔等。補貼對象需符合下列條件:
(1)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証》﹔
(2)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該基本養老保險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在國家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男性16∼60歲,女性16∼55歲)﹔
(4)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或相關部門發放的能証明自主創業的証照﹔
(5)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居住地街道或社區(村委會)等相關部門出具的靈活就業証明材料。
2.補貼內容
(1)補貼期限:累計補貼年限不超過15年(含15年)。當年已享受人社部門就業補助資金中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計入累計補貼年限,從累計補貼年限中扣除,並且當年不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殘疾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2)補貼方式: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殘疾人按年度申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即以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殘疾人在上一結算年度內實際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情況為依據,核准繳費補貼。
3.補貼標准
(1)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殘疾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方式和繳費基數按照人社部門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按人社部門公布的繳費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下限的2/3(含)計算的繳費金額乘以實際繳費月數給予補貼,補貼標准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2)有條件的市、縣可以適當提高當地補貼標准,所需資金由當地負擔,具體辦法由當地殘聯會同人社部門、財政部門結合實際制定。
4.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自願提出申請→②縣(市、區)殘聯或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受理申請、審核、公示→③縣(市、區)殘聯或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編入次年同級部門預算→④財政部門批復部門預算,縣(市、區)殘聯部門發放補貼。
(二)殘疾人自主創業扶持
1.扶持對象和條件
(1)殘疾人個體經營戶:首次從事個體經營,且自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殘疾人。
(2)小型微型企業:由殘疾人首次創辦的在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登記成立的小型微型企業。
(3)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在市場監管部門或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成立的企業、農民合作社、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經營主體或社會組織,安置就業的殘疾人職工包括法人代表在內的殘疾人本人,月平均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必須達到就業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的25%以上(含25%),且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不少於10人(含10人)﹔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職工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在就業單位實際上崗工作,且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就業單位所安置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4)盲人按摩機構:由視力殘疾人或社會力量開辦的,在市場監管、衛生、民政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成立,安置就業的視力殘疾人職工包括法人代表在內的視力殘疾人本人,月平均實際安置的視力殘疾人必須達到就業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的50%以上(含50%)。
(5)以上扶持對象還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申請的殘疾人或安置的殘疾人在國家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男16-60歲、女16-55歲),具有廣西戶籍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証》﹔
b.具有自主就業創業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c.因資金不足存在生產經營困難、自願申請資金扶持﹔
d.有確定的生產經營項目,項目可行、有效益﹔
e.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或者一年以上的場地租賃合同(服務協議)。
2.扶持標准
(1)殘疾人個體經營戶,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補貼。
(2)殘疾人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盲人按摩機構,按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最低工資標准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3.辦理流程
①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自願申報→②縣級殘聯對殘疾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公示→③市級殘疾人就業、盲人按摩服務機構復核→④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中心、盲人按摩指導中心匯總全區數據,上報自治區殘聯→⑤自治區殘聯審核匯總上報自治區財政廳→⑥財政部門批復部門預算,各級殘聯部門發放補貼。
(三)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1.服務對象:就業年齡段(男性16∼60歲,女性16∼55歲)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
2.幫扶措施:有就業意願和有一定勞動能力的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可到當地縣級或縣級以上的殘聯申請參加輔助性就業。
(四)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
1.培訓對象:具有廣西戶籍或廣西居住証,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殘疾人証,處於就業年齡段,有一定文化程度,生活能自理,無傳染性疾病,身體狀況能適應學習和崗位工作需求,有就業意願的各類殘疾人。
2.培訓方式:採取集中授課和實訓方式。
3.培訓服務:各級殘聯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免費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並給予免費培訓服務。
(五)盲人保健按摩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1.服務對象:廣西戶籍達到法定勞動年齡,具有保健按摩技能的視力殘疾人。
2.服務內容:提供盲人保健按摩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為考核合格者頒發廣西人社廳印制的《盲人保健按摩專項職業能力証書》。
3.服務標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標准組織進行盲人保健按摩專項職業能力鑒定,鑒定方式為技能操作考核,鑒定時間不少於60分鐘。
4.申請流程: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申請,或在參加各級殘聯開辦的培訓班時,由殘聯或培訓承辦機構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請。
5.申請所需材料:身份証、殘疾人証、專項職業能力鑒定申報表。
6.受理部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六)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資格考試
1.服務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視力殘疾人:
(1)取得國家承認的正規院校頒發的醫療按摩中等專業(或與推拿按摩相關醫學中等專業)及以上學歷的。
(2)沒有相應學歷,但2009年9月1日前在醫療機構中連續從事盲人醫療按摩活動2年以上不滿15年的。
2.服務內容:組織參加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考試合格者可領取《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從事醫療按摩資格証書》。
3.辦理流程:
(1)報名。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陸http://mkwb.org.cn網站或“中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絡服務平台”點擊官網首頁上方【網上報名】鏈接,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操作流程和提示要求錄入個人信息,上傳報名材料進行報名。
(2)審核。設區的市級殘聯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自治區殘聯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和公示。
(3)考試。考試內容為《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大綱》所涉及的科目。考試分為綜合筆試和實踐技能考試,其中綜合筆試採用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考試時間一般為每年9月的第三個周末,具體以正式通知為准。考試合格者取得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制的《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合格証書》。
4.申請所需材料:
(1)身份証原件及復印件﹔
(2)殘疾人証原件及復印件﹔
(3)醫療按摩專業或與推拿按摩相關醫學專業最高學歷証書原件及復印件﹔
(4)無學歷報考人員還需要提供從業醫療機構出具的連續從事盲人醫療按摩活動2年以上的証明以及從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証》副本的復印件﹔
(5)4張本人近期小2寸(尺寸為3.3×120px)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及照片電子版。
5.受理部門:設區的市級殘聯
6.受理時間:一般為每年5~6月,具體以中國殘聯的通知為准。
七、殘疾人維權
(一)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
1.補貼對象:廣西下肢殘疾人
2.申請條件: 購買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須符合機動輪椅車國家標准(GB12995-2006)的相關規定
3.申請流程:由殘疾人本人向所在地縣級殘聯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縣(市、區)級殘聯審核→審核通過→次年發放補貼
4.申請所需材料:殘疾人証、身份証復印件、購買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相關憑証復印件。
5.補貼標准:每輛每年補貼260元
(二)殘疾人駕駛汽車培訓補貼
1.補貼對象: 廣西殘疾人
2.申請條件: 根據《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相關規定,領取了駕駛証的殘疾人。
3.申請流程:由殘疾人本人向所在地縣級殘聯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縣(市、區)級殘聯初審→市級殘聯審核→自治區殘聯審批→審批通過后→次年發放補貼
4.申請所需材料:殘疾人証、身份証、駕駛証、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
5.標貼標准:自治區本級每人一次性補貼600元,市、縣級落實配套補貼。
(三)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
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有關規定,殘疾人與健全人平等享受接受法律援助的權利,具體如下:
1.因下列事項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①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②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③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④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⑤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⑥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⑦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造成損害,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
⑧因使用假劣種子、農藥、化肥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⑨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⑩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項。
公民可以就第①、第②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2)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①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②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③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2.經濟困難的規定
(1)申請法律援助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經濟困難:
①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
②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
③享受農村五保戶待遇的﹔
④因殘疾、嚴重疾病、自然災害造成經濟困難的﹔
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申請法律援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受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
①公民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通過訴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
③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准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准執行。
3.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
(1)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5)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向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四)各級殘聯提供的專項法律援助、法律服務項目
1.扶殘維權工程。自治區殘聯與司法廳聯合實施“扶殘維權工程”,對各級殘聯與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援助機構提出了密切配合,把殘疾人列為重點援助對象,對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採取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的原則,使經濟困難的殘疾人當事人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
2. 殘疾人法律救助機構。自治區殘聯、各市縣(市、區)殘聯分別與當地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合作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機構,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和依法維權幫助服務。
3.12385殘疾人服務熱線。12385是全國殘聯系統統一的社會公益性服務電話,主要以人工語音為主的方式提供相關政策咨詢、投訴請求、意見建議和生活幫扶等服務,業務領域主要覆蓋殘疾人維權、組織建設、康復、教育、就業、社會保障、扶貧、宣傳文化、體育等。
來源:廣西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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