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殘疾人康復
(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指南
1.救助條件:①具有廣西戶籍或持有廣西居住証﹔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証》或定點殘疾等級評定機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証明﹔③有康復救助需求且符合條件的0~17歲(申請康復救助當年1月1日未滿18周歲)兒童。
2.救助內容:
(1)視力殘疾兒童
①視力矯治手術:救助標准不低於1萬元/人。
②輔助器具適配:參照《關於印發2017年廣西殘疾人精准康復服務基本輔具適配指導目錄的通知》(桂殘聯字〔2017〕19號)標准執行。
③基本康復訓練:
一是為進行矯治手術的視力殘疾兒童提供術后功能性視覺康復訓練,為其它視力殘疾兒童提供視功能評估、固定性注視、定位注視、視覺跟蹤與追蹤、視覺搜尋訓練、定向技能及行走訓練等視覺基本技能訓練及輔助器具使用訓練,時間不少於3個月,救助標准不低於每月0.2萬元。
二是為視力殘疾兒童提供全日制機構康復訓練,康復訓練包括生活自理、感知認知、視覺技能、定向行走、盲文教育、輔具使用、家庭康復等相關內容,每年不少於10個月,救助標准不低於每月0.2萬元。
三是視力殘疾兒童在康復機構進行訓練的周期不超過2年。
(2)聽力、言語殘疾兒童
①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包含單耳植入人工耳蝸產品、手術及調機費用,救助標准不低於現行廣西殘疾人精准康復服務標准。佩戴人工耳蝸第一年調機不少於3次。
②輔助器具適配:參照《關於印發2017年廣西殘疾人精准康復服務基本輔具適配指導目錄的通知》(桂殘聯字〔2017〕19號)標准執行。
③基本康復訓練:
一是0∼6歲人工耳蝸術后及佩戴助聽器兒童:0∼6歲人工耳蝸術后及佩戴助聽器兒童:提供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機構康復訓練服務。全日制機構康復訓練時間每年10個月,每天訓練不少於5小時,其中每天一對一訓練不少於1節,每節訓練時間不少於30分鐘。救助標准不低於每月0.2萬元/人。3歲以下或正在接受普通學前教育的受助人可選擇非全日制康復訓練服務,訓練時間每年10個月,可選擇一對一的親子同訓、預約單訓、家庭指導或集體教學等形式,每周在康復機構的康復訓練時間不少於3小時,其中每周一對一的親子同訓時間不少於60分鐘﹔或每周一對一訓練不少於三次,每次訓練不少於60分鐘。救助標准不低於每月 0.16萬元/人。
二是7∼17歲聽力、言語殘疾兒童:每年提供1∼3個階段非全日制康復訓練服務,3個月為一個階段,每周訓練時間不少於3小時,其中一對一訓練時間不少於60分鐘。每個階段救助標准不低於0.3萬元。
三是聽力、言語殘疾兒童在康復機構進行訓練的周期不超過4年。
(3)肢體、智力殘疾和孤獨症兒童
①肢體矯治手術:救助標准不低於現行廣西殘疾人精准康復服務標准。
②輔助器具適配: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殘疾人精准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殘聯字〔2016〕52號)、《關於印發2017年廣西殘疾人精准康復服務基本輔具適配指導目錄的通知》(桂殘聯字〔2017〕19號)標准執行。
③基本康復訓練:
一是0∼6歲肢體、智力殘疾和孤獨症兒童:每年康復訓練時間10個月,每天訓練不少於3個項目,其中一對一訓練不少於1節,每節訓練時間不少於30分鐘,救助標准不低於每月0.2萬元。
二是7∼17歲肢體、智力殘疾和孤獨症兒童:提供1∼3個階段康復訓練服務,3個月為一個階段,每周訓練時間不少於3小時,其中一對一訓練時間不少於60分鐘。每個階段救助標准不低於0.3萬元。
三是肢體、智力、孤獨症和多重殘疾兒童在康復機構進行訓練的周期不超過4年。
3.申請流程
①申請。殘疾兒童監護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証》或定點殘疾等級評定機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証明,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証發放地)縣級殘聯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②審核。縣級殘聯應當設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務窗口,並安排專人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③救助。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殘疾兒童監護人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
康復救助事宜可向戶籍或居住証所在地的縣級殘聯具體咨詢。
(二)貧困成人殘障者康復工程假肢矯形器項目
1.服務對象:項目實施市16周歲以上有假肢矯形器裝配需求且符合裝配條件的持証殘疾人。優先資助農村貧困家庭就學、就業年齡段的殘疾人。
2.服務內容和補貼標准:自治區財政補貼假肢、矯形器裝配費用3500-8000元/例,費用包含材料費、篩查、評估、適配和受助對象的康復訓練、食宿交通補貼、維修、耗材及后續回訪服務費等。
3.申請所需材料及申請流程
(1)持本人肢體類殘疾人証或多重殘疾人証(包含肢體殘疾)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2)填寫申請審批表,補貼登記表﹔
(3)縣殘聯審批通過﹔
(4)假肢矯形器篩查評估適配等。
4.受理假肢矯形器裝配的部門:戶口所在地項目實施市、縣級殘聯康復中心或輔具中心
5.受理時間:每年年初。
6.其他事項:各地殘聯因地域不同,所需的材料及受理部門可能存在差異,項目實施市每年也有變化,建議先向戶口所在地市、縣級殘聯或自治區輔具中心咨詢。
(三)成人聽力關懷項目
1.服務對象:為項目實施市持証成人聽力殘疾人或多重殘疾人証(包含聽力殘疾)。
(1)優先資助貧困或低保家庭的成人聽力殘疾人﹔
(2)優先資助60歲以下,對其就業能起到積極改善功能作用的成人聽力殘疾人﹔
(3)優先資助高頻聽力損失在85分貝以下,有口語交流能力的成人聽力殘疾人﹔
(4)經檢測符合驗配助聽器且對就學有積極幫助的學齡期青少年可列為本項目資助對象。
2.補貼標准和服務內容
(1)助聽器及配件補貼標准:為每名受助殘疾人免費提供全數碼助聽器1-2台,專用電池30粒�台及干燥保養配件1套。
(2)驗配服務內容:由廣西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組織定點採購供應商為每名受助對象提供聽力檢測評估、耳模制作、助聽器調試、培訓指導使用、跟蹤回訪、維修保養、建檔等服務。
3.申請所需材料及申請流程
(1)持本人聽力殘疾人証或多重殘疾人証(包含聽力殘疾)向戶口所在地市、縣(市、區)殘聯提出申請﹔
(2)填寫申請審批表,病歷記錄表﹔
(3)市、縣(市、區)殘聯審批通過﹔
(4)助聽器篩查評估適配等。
4.受理助聽器裝配的部門:戶口所在地項目實施市、縣(市、區)殘聯康復中心或輔具中心。
5.受理時間:每年年初。
6.其他事項:各地殘聯因地域不同,所需的材料及受理部門可能存在差異,項目實施市每年也有變化,建議先向戶口所在地市、縣級殘聯或自治區殘疾人輔具中心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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