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本級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房剩余房源處置方案》出台
2021年09月29日11:02 |

近日,梧州市出台《梧州市本級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房剩余房源處置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市本級棚戶區住房困難群眾提供更多安置房房源選擇,同時也解決了市本級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剩余房源閑置問題。目前,可供棚戶區住房困難群眾選擇的安置房包括紅安小區、龍安小區等。
《方案》按照“全市統籌、統一認定、分散安置”原則,將全市本級的安置房剩余房源向全市范圍特定安置對象銷售,在滿足本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被拆遷家庭(選擇產權置換方式安置)住房的前提下,市本級棚戶區改造范圍內住宅房屋的所有權人、租戶、外來務工人員,以及市城區范圍內教育系統、醫療系統、新落戶就業大學畢業生等,納入安置房剩余房源安置對象。若符合被拆遷家庭已簽訂產權置換安置補償協議或選擇回建地安置等情形的,則不得作為剩余房源安置對象。
安置對象申購需要提交相關材料並經審核。關於剩余房源安置對象范圍和條件、安置對象申購及認定審批程序等信息,市民可登錄梧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查詢。(吳艷虹 李星穎)
來源:梧州政府網
(責編:許藎文、龐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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