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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華海德
2022年06月27日13:20 |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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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欠缺的不是資源,是一套能盤活資源的體制機制。近年來,廣西北流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玉林市決策部署,大膽探索、改革創新,通過摸清家底、整合資源、政策支持,積極摸索三大類十四項財源建設,強化鄉村建設籌資體系,有效緩解財政支出壓力,實現鄉村建設自我“造血”,推動村集體經濟不斷發展壯大,改革工作成效位列玉林市乃至廣西前列。

2018年,北流市仍有29個村集體經濟收入3000元以下的空心村,2019年快速增加到平均每村11萬元。2020年,全市278個行政村村級集體經濟總收入3.13億元,平均每村收入111.34萬元。2021年,全市村級集體經濟總收入1.73億元,平均每村收入62.23萬元。

一、全面摸清底數,規范管理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一)全面摸清“家底”。充分利用“三資”管理、土地確權登記、林權改革等成果和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財政等相關部門的項目清單、實物清單、財務清單,對集體所有的各類資產進行全面清產,切實摸清“家底”。

(二)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管理。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解決成員邊界不清的問題。統一以戶籍為基礎,根據自願、鎮村協調的原則,“外嫁女”在規定時間內可遷移戶口,統一在戶籍所在地確認,充分保護婦女合法權益。

(三)落實“一村一策”股權管理模式。在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的基礎上,採取靜動態結合的“一村一策”股權管理模式,設置成員股和機動股高效解決各村股權配置問題。出台股份經濟合作社規范運行指導意見,高效完成全市295個村(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換証賦碼工作。

二、全面整合資源,探索村級集體經濟三大類十四項財源建設

(一)改革類集體經濟收入

1.“土整歸村”。針對土地整治項目施工相對簡單但前期工作資金成本高、項目分散、隱蔽工程多、監督難度大等情況,北流市大膽改革,將項目由企業實施變為村集體組織實施,按照整理出的地類收購指標。通過村民合作社按工程建設標准,組織村民直接參與土地整治項目施工,減少了前期材料編制、項目招投標、預算評審、預算核減、監理、審計等環節和費用,直接降低成本10%~20%。同時,成立專項“土整歸村”督導組,不定期下村督導進度,確保各類復墾地塊的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在35%以上,復墾水田收益達4萬元~6萬元/畝,旱地收益達3萬元~4萬元/畝,其他農用地收益達2萬元~3萬元/畝。

“土整歸村”實施后,村集體的收益普遍超過指標收購價格的40%以上,部分村達到了70%以上,集體經濟收入實現爆發式增長。2020年全面鋪開“土整歸村”后,全市組織實施土整6900多畝,投入資金近4億元,在未增加投入的情況下,村集體經濟收入近2.74億元,平均每村超過100萬元。2021年,實施土地綜合整治面積2778畝,村集體收入4797.2萬元,平均每村獲得村集體經濟收入17.26萬元。

2.鄉建歸村。北流市充分發揮農民群眾主體作用,探索出以村民為主體的鄉村風貌改造機制,推行“建設歸村、利益歸民、管控歸嚴”工作法。在編制村庄實用性規劃中,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讓群眾對鄉村規劃有充分的話語權和自主權,已完成56個行政村實用性規劃編制工作。同時,創新性提出鄉村建設“以獎代補”辦法。在鄉村風貌改造過程中,由村經濟合作社做業主,村勞務公司負責施工,鄉村振興理事會聯合包村干部、駐村工作隊等8支隊伍力量發動群眾參與風貌提升工作並全程監督,並明確規定村民按不超過總價20%出資,對建設主材實施集中採購,就近取材,每棟農房改造可節約成本5%以上﹔村勞務公司施工獲得不少於總價5%的利潤,利潤返還給理事會用於鄉村振興公益事業。

3.宅改收費。出台了《北流市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提升鄉村風貌實施意見》,明確宅改收入的核算和管理范圍,將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鎮村宅基地工作經費按項目范圍宅基地有償使用費上繳總金額的15%回撥到鎮,由鎮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將城市規劃區范圍外的鎮村宅基地工作經費按項目范圍宅基地有償使用費上繳總金額的36.5%回撥到鎮人民政府,按宅基地有償使用費上繳總金額的6.3%回撥村,作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目前,全市各鎮共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宅基地50350宗、面積509.89萬平方米,預計可為村集體經濟增收3997.85萬元。

同時,利用宅基地改革政策紅利,在每鎮選取一個試點村,開展生態鄉村綜合示范區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建設。目前,民樂鎮會眾村、塘岸鎮長塘村、清水口鎮旺沖村已完成農轉用土地報批手續,正在加快一體推進項目立項、征拆補償、手續辦理等相關工作。

(二)產業類集體經濟收入

1.村辦企業。積極支持鼓勵各村通過股份合作社等集體企業開辦代工點,即村集體參照企業管理模式成立具有企業性質的村級加工代工點,通過聘請專人管理,吸納附近村民就業,積極承接服裝加工、電子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產能外溢,將產業延伸至村一級,實現村民“就業不出村”,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目前,北流市有32個村開辦了村集體加工點,與72個代工企業合作,代工點務工總人數1513人,獲得收入448.1萬元。

2.產業興村。鼓勵各村立足資源優勢,以“股份經濟合作社+”模式,因地制宜發展鄉村產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比如,塘岸鎮利民村立足當地柑橘產業資源優勢,利用上級扶持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資金50萬元和第一書記發展經費創辦了水果加工廠,通過“股份經濟合作社+農戶”模式,有效帶動了300多戶村民及合作社擴大種植規模,提供了60多個穩定就業崗位。在帶動村民致富增收的同時,利民村從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不足1.3萬元增加至2021年的35萬元,完成了由集體經濟“薄弱村”到“示范村”的成功轉變,獲評為“全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和“玉林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3.土地流轉。構建“平台公司+社會資本+股份經濟合作社+農戶”多元化經營模式,通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充分吸納各種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生產開發,加快農業規模化、機械化、產業化進程。通過實施萬畝稻田綜合利用開發項目,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對撂荒地整治和穩定糧食生產產生了積極作用。目前,萬畝稻田綜合利用開發項目一期已完成流轉土地7418畝,其中水田5253畝、“非糧化”面積1113畝、撂荒地1052畝,可為村集體經濟增收590.25萬元。

4.盤活利用閑置/低效土地。以大招商為契機,以盤活農村閑置土地為承載,大力修建廠房、小作坊,推動大企業落戶、小項目落地,助力企業在農村滲透發展,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注入強大后勁。目前,北流市可建廠房使用的閑置土地面積約1844.5畝,利用閑置土地正在洽談企業56家,已落地企業35家,實現年產值15.65億元,稅收8537.8萬元,為全市村集體總收入增加100余萬元。

5.圩鎮開發。在北流市22個鎮成立鎮級平台公司,依托國有土地、商鋪等各類充盈資產,積極探索開發圩鎮商業綜合體,強化圩鎮商業功能,增強平台公司盈利能力。在廣西首創開展鎮級季度GDP核算,將圩鎮開發成效納入績效考評,規定所得收益用於公共服務和鄉村建設,全力打造鎮域經濟引領鄉村振興示范高地。

6.礦產開發。實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政府統一經營管理,按照“政府主導、平台運作”的原則,明確由政府平台公司作為市場主體,依法取得採礦許可准入后,採取與村勞務合作社合作,或者由村合作社代開採等模式,進行砂石資源的開採、加工經營,優先保障政府投資項目所需礦產資源,提升政府平台公司盈利能力,增加村集體經濟分紅。同時,將部分收益資金用於支持鄉村建設,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資金支撐。

(三)資產類集體經濟收入

1.公墓建設收益。出台實施《北流市公墓規范化建設與管理服務暫行辦法》,允許通過依法劃撥的方式和土地出讓、利用村集體土地的方式獲得公墓用地,實行“政府主導+群眾主體+社會參與”模式,村集體採取土地入股或資金入股等方式,共同開發,利益共享,推進公益性公墓建設。明確公益性公墓允許有最高不超過15%的稅后利潤作為利益再分配,其中村級公墓收益4%、鎮級公墓收益2%、市級公墓收益1%留給村集體支配使用,並明確市鎮村三級公益性公墓收益中劃歸鎮、村兩級的稅后利潤僅限用於鎮村的殯葬改革、公益事業、鄉村振興、移風易俗等事業發展使用。

2.集體股權收益。出台實施《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縣級實施方案》,採取“抱團取暖”方式,統籌安排中央財政扶持資金項目村、玉林市“燎原工程”項目村以及第一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脫貧村的項目資金,指導項目村“抱團”委托政府平台公司,統一購買標准化廠房,以收取企業租金的方式實現項目村的集體經濟長期穩定收入。目前,共整合中央、自治區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補助資金8843萬元用於集中建設工業園區標准化廠房及配套設施項目,按保底租金為本金的8%進行租金分成,平均每村每年預計獲得廠房租金收益1.78萬元至2.22萬元。

3.公益事業收費。出台了《北流市鄉村理事會收繳保潔費財獎補實施辦法》,建立完善籌補結合、多元投入的農村人居環境長效治理機制,明確村集體經濟收入不得用於代扣繳保潔費,各鎮村根據保潔費收取標准,市財政對群眾籌集保潔費按1:1比例獎補標准進行獎補。截至目前,全市鄉村振興理事會共收繳保潔費2939萬元,市級財政獎補2875萬元,有效激發村民主體動力,提升各村保潔工作積極性。

4.社會捐贈收入。充分發揮“中國鄉賢文化之鄉”名片優勢,向全市發出號召,匯聚市民鄉賢力量,發動鄉賢企業為鄉村振興捐款,全民行動捐資捐物,取得了良好成效。2020年1月至今,累計收到企業捐款5.3億元(2020年捐款2.2億元,2021年捐款3.1億元),全部用於鄉村振興建設。

三、強化政策支持,推動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一)明確工作任務。制定了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重點任務以及分片聯系指導工作方案,為市鎮村三級推動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明確目標、強化黨的全面領導、選樹做優做強示范項目提供依據,為拓寬集體經濟發展路徑提供指導。督促成員單位分片包干,每月到鎮指導和推動各鎮壓實責任完成目標任務,促使政策文件落實落地、重點工作任務有效推進、問題整改落實到位等。

(二)規范資金用途。針對各村提出的缺少專業會計人才,容易出現坐收坐支、混淆資金來源等情況,制定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資金集中管理支付辦法,規范各村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內部制度建設等,以及委托專業財務公司做好295個村(居)股份經濟合作社及下屬勞務公司財務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有效保障資金的規范使用。

(三)完善收益分配。為解決集體經濟收益“躺在賬上”的問題,制定出台了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管理指導意見,督促指導各鎮加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行為,明確各村按照收益分配程序,提取公積公益金主要用於集體經濟滾動式發展擴大再生產、鄉村振興產業、集體公益事業和興建農民集體受益的農村公共設施或基礎設施等,經“四議兩公開”程序通過,報鎮政府審核同意后實施。通過村集體經濟的收益分配使用,當地民生逐年改善,村容村貌年年提升,村民真正享受到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紅利。同時,在按規分配的基礎上,對股份經濟合作社管理人員實行“1+1+3”結構性報酬制度(即基本報酬+績效報酬+獎勵報酬),以優厚的待遇吸引人才下沉農村,為推動產權制度改革提供人才支撐。制定出台了土地整治項目激勵辦法,明確對參與“土整歸村”工作的村干部,按規定提取8%~12%的純收益獎勵,有效提升了村干部參與發展集體經濟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下一步,北流市將繼續緊扣鄉村振興主線主責,以持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為契機,實現“抓點”示范、“串線”聯動、“促面”增效,奮力推動“三農”工作邁上新台階、取得新成效,全力打造鄉村振興“北流樣板”。(本文作者系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北流市委副書記、市長 )

(責編:伍遷、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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