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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剩余房源处置方案》出台

2021年09月29日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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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梧州市出台《梧州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剩余房源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市本级棚户区住房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安置房房源选择,同时也解决了市本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剩余房源闲置问题。目前,可供棚户区住房困难群众选择的安置房包括红安小区、龙安小区等。

《方案》按照“全市统筹、统一认定、分散安置”原则,将全市本级的安置房剩余房源向全市范围特定安置对象销售,在满足本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被拆迁家庭(选择产权置换方式安置)住房的前提下,市本级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租户、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教育系统、医疗系统、新落户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纳入安置房剩余房源安置对象。若符合被拆迁家庭已签订产权置换安置补偿协议或选择回建地安置等情形的,则不得作为剩余房源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申购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审核。关于剩余房源安置对象范围和条件、安置对象申购及认定审批程序等信息,市民可登录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吴艳虹 李星颖)

来源:梧州政府网

(责编:许荩文、庞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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