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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寧市自然資源局: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 助力鄉村振興

2022年08月29日1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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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南寧市自然資源局用好用足自然資源政策,通過強化資源保護利用、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建立“田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探索耕地保護新模式等舉措,全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取得了明顯工作進展及成效,為經濟社會發展、資源保護利用提供了堅實的要素保障。

強化資源保護利用,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

全面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是著力保障資源安全、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強化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徑。為此, 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始終認真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促進我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桂政發〔2020〕30號)精神,不斷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和保護工作,提高礦產資源保障及管理水平。

強化規劃管控,優化礦業布局。科學論証和制定規劃目標任務,充分發揮規劃的源頭管控和政策依據作用。做好總量控制,優化礦產資源開發格局,減少小型礦山數量,目前大中型礦山比例達60.32%,基本形成以大中型礦山為主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格局。加強統籌布局,推動聯合重組,提升優質機制砂石供給能力,其中大型生產基地主要布局在武鳴區、西鄉塘區、江南區。加強技術創新,鼓勵引導礦山企業使用新技術,依法淘汰粗放利用、技術落后、污染環境的機制砂生產工藝,引導礦業向有利於轉型升級、精細加工、延伸產業鏈、高附加值高質量發展發展,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利用。

發展綠色礦業,創建綠色礦山。提高准入門檻,新建礦山均要求創建綠色礦山。制定落實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支持政策,綠色礦山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統籌推進廣西綠色礦山建設,2020-2022年間分批次建立綠色礦山。2020年完成全市綠色礦山創建任務的30%﹔2021年全市綠色礦山創建任務的80%﹔到2022年底,全市所有應建礦山均達標建成綠色礦山。

推進恢復治理,加強監督管理。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要求,新(改、擴)建等責任主體明確的礦山,由採礦權人對礦山環境進行保護和恢復治理。歷史遺留的或責任人滅失礦山,由當地政府通過加大投資力度、爭取上級財政補助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等方式,統籌推進恢復治理工作,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面積已達1150.45公頃。緊跟5G新時代,善於利用新技術,加強“慧眼”系統建設,搭建科技礦管平台。加強溝通協調、加強聯合執法和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無証勘查開採、越界勘查開採、非法運輸銷售使用海砂等各種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的行為。

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手段, 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全面強化了南寧市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優化了礦業發展布局,進一步激發了礦業權市場活力,全面推進礦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為城市建設夯實了堅實基礎,為經濟騰飛提供了堅實保障。

建立“田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探索耕地保護新模式

為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田長制的工作要求,促進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有效銜接,推進耕地保護工作良好有序開展,確保糧食安全。6月15日上午,南寧市田長制辦公室與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共同舉行“田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簽約儀式。這一舉措充分發揮田長辦成員單位和檢察機關在耕地保護工作中的職能作用,市田長辦和市檢察院聯合協作,共同探索保護耕地新模式,是耕地保護工作及時、動態開展的重要保障。

簽約儀式結束后,由南寧市田長制辦公室副主任黃劍賓(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廖磊(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與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玉明建前往青秀區長塘鎮開展退桉還田等耕地保護現場調研。

調研現場是公益訴訟辦案后整改的現場。通過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督促職能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以公益訴訟為抓手助推耕地安全,切實保護糧食安全。

調研活動現場,邀請到了南寧市人民檢察院的特邀檢察官助理粟學軍。作為曾在南寧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工作過的專家,就耕地保護的專業領域知識做介紹。

“田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建立,將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和行政機關的良性互動,通過建立信息共享、聯席會議、案件線索移送、辦案協作、督促整改、聯合督辦等機制措施,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強化協作辦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效率,為耕地保護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 南寧市自然資源局

(責編:龐冠華、許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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