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推出“雙免”清單讓法治更有溫度
日前,柳州市交通運輸局、柳州市司法局聯合召開政策說明會,對柳州市推動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編制工作總體情況以及《柳州市交通運輸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試行)》主要內容進行了介紹。
據了解,制定並實施免處罰免強制“雙免”清單的主要目的是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提升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水平,讓人們感受到法治溫度,推動交通運輸行業高質量發展。交通運輸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當事人仍負有停止、改正違法行為的義務。交通主管部門將通過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柔性措施,促進當事人守法經營。
《柳州市交通運輸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試行)》,對交通運輸市場領域依法可以免處罰或者免強制的輕微違法經營行為進行了明確,所列“雙免”事項涵蓋道路客運、道路貨運、危險貨物運輸、巡游出租車營運、網約車營運、公路路政、港口管理、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等領域40項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並對輕微違法經營行為進行了明確和量化。比如“客(貨)運經營者、網約車駕駛員不按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証,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車輛在公路、公路隧道、公路橋梁上擅自超限行駛,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等違法行為,如果符合《清單》規定的輕微情形,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將免予行政處罰。
截至目前,柳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符合行政處罰情形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免予行政處罰共2起(其中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証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1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1起)。
除該清單外,柳州市司法局還牽頭組織編制了柳州市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設定的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公布實施了城市管理、林業、蓮花山保護等領域的105項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下一步,市司法局將積極推動編制其他領域免處罰免強制清單,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傅永新、彭紅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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