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培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促进消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商务厅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培育工作。
到2025年,在全区试点培育10—15条环境优美、商业繁华、文化浓厚、管理规范的自治区级步行街,指导各地培育一批代表本地特色的步行街区。力争改造提升后的街区客流量和营业额累计增长20%左右,成为全区促进消费升级的平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载体、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培育工作将分阶段实施:
试点启动阶段。2022年,启动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培育工作,在全区选择8条左右步行街纳入试点培育名单。
培育推进阶段。2022—2024 年,各市充分挖掘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步行街进行试点培育,强化政策和资金的投入,加大街区设施改造提升、业态升级支持力度。
验收评定阶段。2023—2025 年,对达到改造提升标准的重点培育步行街分期分批开展验收工作,原则上从列入重点培育名单的步行街中,再评定 4—9 条自治区级步行街。
评选程序:地方推荐→试点公布→培育提升→组织验收→评定结果
步行街既是商业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也是商业创新最为活跃的区域。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我区步行街改造提升,培育消费新载体,打造具有广西范的高品质步行街,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加强规划布局。按照一个详细规划和街区环境、业态布局、交通网络等若干个配套规划的要求,形成“1+N”规划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
优化街区环境。加强街区环境改造整治,优化周边路网和交通设施,延续老街区建筑风格和文化脉络,打造美观舒适、富有特色、便利安全的街区风貌和步行环境。
提高商业质量。丰富步行街业态结构,布局体验式、互动式新兴业态,增强休闲娱乐功能,积极引进国外知名品牌,打造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打造智慧街区。推动街区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广应用5G技术,推动商家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消费互动和运行监测,提高智能服务水平,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增强文化底蕴。坚持以商承文、以文促旅、以旅兴商,推进商旅文联动。突显城市风格,打造地域符号,充分挖掘发展代表我区特色的老字号品牌和非遗技艺。
规范管理运营。加强组织保障和规范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强化步行街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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