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兴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军、副主任赵代林、刘婉秋、蒋功合、胡琳和本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县领导刘绍千、文新祥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兴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兴安县鑫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事项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县行政诉讼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谢文婷等同志任免职的提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