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完善林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生態損害賠償銜接機制

2022年12月29日,自治區林業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森林警察總隊聯合召開廣西完善林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生態損害賠償銜接機制新聞發布會。
新聞發布會現場。
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12月,為推動林業工作“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向縱深發展,自治區林業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經過深入研討對照國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規及“兩法銜接”相關規定,總結歸納我區近年來林業工作“兩法銜接”的實踐探索和基層工作經驗,圍繞解決具體實務中遇到的新問題,聯合印發了《關於規范涉林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共七部分33條。第一部分為“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明確了四家單位的法定職責,構建了權責明確、行為規范、協調一致、監督有效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體系。第二至五部分,分別從報案受理、案件通報、行刑銜接與案件移送、証據收集與認定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細化與明確。第六部分為“加強公益訴訟與生態損害賠償協作”,進一步明確從法律層面逐步完善環境資源保護民事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探索建立多元、立體生態修復機制。第七部分為“建立健全協同機制”,提出了強化層級執法監督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確保協調解決林業執法問題,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實。
《意見》亮點顯著,創下6個“全國首次”。一是在全國首次提出的三大機制進一步在司法層面得以完善。《意見》在司法層面進一步鞏固完善了三大機制,包括明確報案方式及應提交資料等均作出明確規定,並規范了報案、線索通報、行刑銜接工作中常見的七種文書格式,操作性、指導性更強。二是在全國首次明確五大証據規則。《意見》首次在國內一舉解決其中特別突出的五大証據的適用難題,便利証據調查,節約林業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三是在全國首次從証據學的角度解決“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難題。《意見》用証據學的方法依法依規解決“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難題,在全國各省(區)也是一種創新,為其他地區提供了較好的參考借鑒。四是在全國首次以銜接機制的形式發揮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涉林案件審理中的積極作用。《意見》明確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為涉林公益訴訟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提供專業咨詢和技術支持,並依職權積極配合出庭說明情況﹔並明確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職權提起森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五是在全國首次明確規范了涉林案件相關檢察監督業務。《意見》確立的通報機制,建立案件線索通報與移送等機制,消除部門信息壁壘和協作配合屏障,解決了長期制約檢察監督案件線索發現難的瓶頸問題。六是在全國首次規范了行刑銜接等相關的7種法律文書和8類常見案件的移送范圍。《意見》規范報案、線索通報、行刑銜接工作中常見的《報案書》等7種文書格式,以及8類常見案件的移送范圍和應附材料,有效避免了銜接工作中的手續模糊、對接不協調等問題。
《意見》的出台,對推進廣西林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生態損害賠償銜接工作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涉林刑事案件的交接將更加順暢。二是執法的証據將更加規范、簡便,大大提高執法效率,降低執法成本。三是有效推進涉林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工作。
《意見》的出台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國家、自治區相關部署要求的具體行動。下一步,四家單位將從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層級執法監督等方面抓好貫徹落實,將更好地推進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更有力地保護好廣西的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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