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台辦法構建巡視與審計監督貫通機制

2020年06月22日19:30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人民網南寧6月22日電 (記者張雲河)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巡視辦)與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審計辦)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巡視與審計工作協調配合機制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將近年來巡視監督與審計監督的工作成果轉化成系統化、制度化、常態化的工作機制,促進巡視與審計工作優勢互補,切實形成監督工作合力。

《辦法》指出,要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科學制訂巡視與審計計劃。巡視辦在每輪巡視前,就巡視安排征求審計辦意見,審計辦根據審計掌握情況及以往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或風險隱患,提出巡視對象建議名單﹔審計辦研究提出年度審計計劃前,征求巡視辦意見,巡視辦根據掌握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審計計劃及審計重點提出建議。在巡視與審計過程中,雙方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巡視監督與審計監督有機融合、形成監督合力,進一步提升監督效能。

《辦法》提出,要建立信息互通互聯機制,實現信息資源效用最大化。根據工作需要了解被監督對象有關情況的,應予互相支持配合。巡視進駐前,巡視辦可以了解擬巡視地區、單位審計情況、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請審計辦提供相關材料或介紹相關情況。審計進點前,審計辦可以向巡視辦了解擬審計地區、單位巡視情況、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和相關工作建議,請巡視辦提供涉及審計的相關材料。巡視結束后,巡視辦將巡視中涉及審計的有關重大問題等情況反饋給審計辦。巡視中發現屬於審計職責范圍需開展審計的,由自治區審計廳納入年度審計計劃審計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組織開展審計。

《辦法》明確,要建立健全工作成果運用機制,實現巡視審計成果共享。巡視辦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進行研究,將與巡視有關的內容作為重要參考,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作為監督內容,促進被巡視地區、單位整改到位,對審計指出的問題整改措施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屢審屢犯,以及無正當理由不按期整改或整改造假的被巡視地區、單位,按規定移交有關方面進行問責追責。審計辦將與審計內容有關的巡視反饋情況作為審計的重要參考,對巡視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可組織開展審計。

《辦法》要求,要建立健全專業力量支持機制,實現專業力量優勢互補。通過巡視審計會商、座談交流、互派專家授課等方式,強化巡視與審計方式方法的貫通互鑒,必要時可派人協助對方就相關問題線索排查、取証等。根據巡視工作需要,審計辦安排審計干部參與巡視工作,把參與巡視作為發現、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台。每輪巡視結束后,巡視辦對參與巡視工作的審計干部進行工作鑒定,以此作為年度考核、評優、績效考評等事項的參考依據。

《辦法》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銜接,建立日常聯系協調機制,形成嚴守紀律、貫通順暢、保障有力、高效協調的監督工作格局。

(責編:陳露露、李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