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监督执纪常态化 绿水青山强呵护

2021年以来,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重点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再监督”,以严肃追责、严厉问责督促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正确认真履职,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频频亮剑,以铁的纪律守护巴马的绿水青山。
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及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线索清理,从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线索管理、分类研判、调查核实等环节入手,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做到有问题线索必查。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牢牢把握“打防管建”四项任务,紧盯乱挖乱建、毁山灭林、违规排污等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石漠化高效益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全县350亩石漠化土地治理、裸露边坡生态修复83.75亩、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复垦复绿539户78.34亩。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监督重点,优化监督体系。聚焦截污治污体系排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成立监督检查组。把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形成监督“链条”。目前,抽查相关水企业61次,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家,查处未批先建企业3家,有效遏制各类挤占河湖岸线、破坏水生态健康行为。
同时,针对有关乡镇、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科学处置,推动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对监管不力造成国家矿产资源被非法开采立案查处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对未及时掌握辖区内非法采矿问题,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流失和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立案查处8人,对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营业娱乐场所监管不力问题立案查处4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8人。(黄肖桦 牙韩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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