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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22年02月16日11:26 | 来源:灌阳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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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灌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县人大六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桂兰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小平、王峰、袁高明、郑有成等2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常务副县长唐奕、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赵宏、县法院院长刘晓彬、县检察院检察长蒋杰、县财政局、发改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大会首先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依法免去黄汉民灌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刘振海等22名同志为灌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灌阳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2022年县财政预算草案》。

余桂兰就我县财政部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要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县区域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优化税源结构,抓好税源建设,确保我县财源结构平稳有序调整;要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调优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需求,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保障党中央、区、市、县明确的涉及环保、教育、农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及时兑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支持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确保各项强农富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要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建立约束机制,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管,在收支、监管、效益各环节落实到位,加强支出进度跟踪督查,对重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全程监控、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资金安全双保险。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宜。(蒋纤纤)

(责编:许荩文、周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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