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县创新监督 让村集体资金在“阳光”下管理

“我们社区大小事务的经费都要在这块‘阳光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村民通过公开栏对村集体资金的用途一目了然。干群间隔阂少了,村(社区)两委工作更好开展了。”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石家社区党支部书记莫盛军自豪地说。
村务见阳光,社区大变样。自实施“阳光村务”以来,该县石家乡石家社区成功建起了1座3000平方米的社区公园,1个篮球场、2个戏台,装设了50余盏太阳能夜间照明灯,修通了3公里社区道路。休闲娱乐有了好去处,夜间出行的路亮了,居民的心也就敞亮了。2021年该县石家乡全乡8个村委(社区)、56个自然村集体资金“零”信访件和“零”案件。“阳光村务”公开有效保障了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
为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该县纪委监委推动乡镇、村(社区)“阳光村务”,打通干群关系的“最后一厘米”,助力乡村振兴。在村集体资金管理账目核算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该乡坪珠村村委在2011至2020年期间存在“白条”支出问题。以2017至2019年“白条”支出问题最为突出,涉及村集体资金14.96万余元人民币,但均无出账记录、无票据证明。该县石家乡纪委立即联合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算,发现该村村委还存在资产管理混乱、重复支付青苗费补偿款、多支付道路修缮工程款等问题,并移交相关机关立案处理。
“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监督是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之一,紧跟时代、创新思维,让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地纪律保障。”该县石家乡纪委书记唐万专说。
自“阳光村务”监督实施以来,该县石家乡纪委主动作为,做到举一反三、对症下药,组织召开村集体资金管理专题集体大会3场次、约谈村干部9人次;统一开展村级账户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账户、跨地区开设的账户、存折户全部进行撤销归并,共清理8个村(社区)16个账户。有效架起了管好村级小微权力的“高压线”,基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阳光村务’监督后,不仅村民上访少了,也有效杜绝了村集体资金的非法侵占等违规违纪问题;不仅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也给我们基层干部大胆为民办实事撑腰。既是‘紧箍咒’,更是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该县石家乡党委书记潘荣辉说。
为确保村级集体资金监督无死角、无盲区,该县纪委监委以农村“三资”、惠民资金、民生项目为监督重点,推动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向公开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级基层末梢,编织全县村集体资金管理的“一张网”。2021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监督中,共立案6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4人,约谈4个乡镇11人,筑牢惠民项目监督的“一道墙”,有效封堵基层群众反映的集体资金管理漏洞问题。(杜建艳、唐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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