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活动

2021年06月23日16:54  来源:法治桂林
 
原标题:桂林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活动

市司法局会场

6月9日至10日,根据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统一安排部署,由桂林市司法局牵头,对部分市直机关及县(市、区)组织“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暨公开承诺活动。

在桂林市司法局会场,局党组书记、局长诸葛旸就“三个规定”有关内容和要求,对市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百余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系统宣讲。诸葛旸全面阐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的背景内涵、具体要求、违规情形及责任后果,就如何坚持落实“三个规定”提出意见建议,并通报了一批违反“三个规定”的相关案例。

诸葛旸指出,组织“三个规定”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保持司法独立公正的又一重大举措,是确保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向深层次推进、推动查纠整改环节全面落地的有力抓手。各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范围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诸葛旸强调,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以这次宣讲为契机,在学习落实“三个规定”中领会依法用权、守法办事、营造良法善治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主动支持和积极协助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法问题上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协助政法机关营造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为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根据上级要求,市司法局还安排局班子成员组成宣讲团,分赴雁山、叠彩、荔浦、恭城等县(市、区)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暨公开承诺活动。本次活动共组织宣讲活动5场,宣讲覆盖136个单位763人,133个单位680人参与公开承诺活动。

(责编:许荩文、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