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 促发展 保善治

柳州市司法局推进地方特色立法服务柳州高质量发展

2021年06月22日10:57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十三五”期间,柳州市司法局在柳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与市人大立法工作的衔接,立足柳州实际和地方特色,推动《柳州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和《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莲花山保护条例》)等地方性实体法规的出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地方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立法答卷。

立良法,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画卷

柳州市莲花山地区地理环境独特,是城市中不可多得的大型生态功能区,但随着经济社会,莲花山地区的自然、人文风景资源破坏情况日益严重。而通过立法,提升莲花山地区科学发展水平,才能使资源永续利用,不断发展。

为此,柳州市将《莲花山保护条例》作为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由原市法制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起草工作。2016年5月,完成《莲花山保护条例》的起草,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年8月1日,柳州市为保护城市“绿肺”生态环境量身定制的地方性实体法规——《莲花山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紧扣民生民意,可操作性强,既体现了地方特色,更彰显了柳州市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科学发展的决心,标志着柳州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推进法治建设迈入一个新的里程。

促发展,突出地方特色确保立法时效质量

为适应柳州市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中确定由市政府负责调研起草的立法项目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柳州市司法局每年年初都会拟订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在确定年度规章立项项目时,严格遵循条件成熟、急需先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为确保立法草案的起草质量,在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下发后,柳州市司法局积极督促起草单位启动起草工作,制定起草工作方案,同时指定专人跟进立法项目。该局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的职能前移,通过参与起草单位的立法调研、论证、座谈工作,了解和把握起草工作进展情况,提前熟悉立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审查工作的前瞻性与主动性。

“十三五”期间,柳州市司法局除了牵头起草《柳州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莲花山保护条例》外,还完成了《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4部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目前,这4部政府规章均已公布施行。

保善治,严把关让公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

柳州市在立法中按照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相一致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科学合理地规定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坚决摒弃立法就是管理老百姓的错误观念,克服和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

在审查草案过程中,柳州市司法局严守合法这条底线,立法科工作人员注重学习法律新知识,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储备和积累,并善于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对待部门的不理解进行有效沟通,达成立法工作一致性。

接地气,倾听民意开门立法推动共治善治

柳州市在地方立法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并且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同时,注重开门立法,让重大决策更接地气。

为进一步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柳州市出台了《柳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管理办法》,创新开展立法基层联系点创建工作,确定城中区潭中街道办事处、鱼峰区天马街道大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柳州市律师协会、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等12个单位为首批“柳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这些立法基层联系点在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上,注重信息收集研判,以便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上下联动,注重意见双向反馈,推动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立法基层联系点将立法征求群众意见的过程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有机结合,成为向基层群众宣传法律的重要平台。

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宁琳表示,推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不仅能征集到一批有价值的立法意见建议,还能在探索实践中提升柳州市立法工作水平,在潜移默化中让法治理念深入民心,增进群众对立法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相关立法活动。下一步,柳州市司法局将立足工作职能,紧密结合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科学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彰显地方特色,推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为柳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付华周 傅永新)

(责编:陈丽冰、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