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防城港8月11日电 (沈泉池)防城港市是京族的主要聚居地。日前,《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11月1日施行,为京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提供法治保障。条例明确了京族文化保护什么、怎么保护等内容。鼓励和支持高校设置京族文化课,开展京族传统民俗节庆等。
京族传统文化主要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如今京族的许多传统习俗和礼仪在逐渐消亡,大量京族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京族传统技艺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亟需立法保护和传承。
条例明确京族文化的保护对象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京族传统民俗、艺术、制作技艺、生产习俗、建筑以及京族文化遗存遗迹等,具体包括包括:喃字、风吹饼、鱼露、独弦琴、京族哈节、高跷捕鱼等具有代表性的京族传统文化。对京族传统文化,明确分为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传承性保护、整体性保护、文物征集等保护方式。
条例强调,京族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京族风俗、信仰和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不得歪曲、贬损京族文化,不得伤害民族感情,不得损坏京族文化遗存。对违反规定的,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鼓励和支持开展京族文化调查研究和京族文化题材文艺创作。对在京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条例提出建立健全京族文化信息共享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京族文化档案以及相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在依法保护研究成果的前提下,提倡资源共享。
在京族文化人才培养方面,条例规定把京族语言、文学、民俗、音乐、舞蹈、手工技艺等纳入京族学生较多的中小学校特色教育的内容,由教育部门指导开设京族文化课程,并配备掌握京族语言、熟悉京族文化的专、兼职教师。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入校园传授京族文化。鼓励和支持防城港市内外高等院校设置京族文化相关课程,或者采取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京族文化专门人才。
京族哈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京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因此,条例鼓励和支持开展京族哈节等传统民俗节庆活动。明确在节庆期间,有关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