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办法构建巡视与审计监督贯通机制

2020年06月22日19:3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南宁6月22日电 (记者张云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审计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巡视与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近年来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工作成果转化成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进巡视与审计工作优势互补,切实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办法》指出,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科学制订巡视与审计计划。巡视办在每轮巡视前,就巡视安排征求审计办意见,审计办根据审计掌握情况及以往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提出巡视对象建议名单;审计办研究提出年度审计计划前,征求巡视办意见,巡视办根据掌握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审计计划及审计重点提出建议。在巡视与审计过程中,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融合、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办法》提出,要建立信息互通互联机制,实现信息资源效用最大化。根据工作需要了解被监督对象有关情况的,应予互相支持配合。巡视进驻前,巡视办可以了解拟巡视地区、单位审计情况、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请审计办提供相关材料或介绍相关情况。审计进点前,审计办可以向巡视办了解拟审计地区、单位巡视情况、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请巡视办提供涉及审计的相关材料。巡视结束后,巡视办将巡视中涉及审计的有关重大问题等情况反馈给审计办。巡视中发现属于审计职责范围需开展审计的,由自治区审计厅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审计。

《办法》明确,要建立健全工作成果运用机制,实现巡视审计成果共享。巡视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研究,将与巡视有关的内容作为重要参考,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内容,促进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到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屡审屡犯,以及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或整改造假的被巡视地区、单位,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进行问责追责。审计办将与审计内容有关的巡视反馈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参考,对巡视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可组织开展审计。

《办法》要求,要建立健全专业力量支持机制,实现专业力量优势互补。通过巡视审计会商、座谈交流、互派专家授课等方式,强化巡视与审计方式方法的贯通互鉴,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对方就相关问题线索排查、取证等。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审计办安排审计干部参与巡视工作,把参与巡视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每轮巡视结束后,巡视办对参与巡视工作的审计干部进行工作鉴定,以此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绩效考评等事项的参考依据。

《办法》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衔接,建立日常联系协调机制,形成严守纪律、贯通顺畅、保障有力、高效协调的监督工作格局。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