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崔智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二级大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

2020年05月21日09:4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广西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保护绿水青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办供图

三、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主持人:广西山清水秀,生态怡人。请问广西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八桂大地生态环境这块“金字招牌”的?

崔智友: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指出“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按照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广西检察机关主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区检察机关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服务保障壮美广西建设中的结合点与着力点,通过部署开展“守护海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推进违法网箱养殖造成水源污染问题“百日会战”,重点办理了一批跨省倾倒危险废物、走私“洋垃圾”、在水源地违法排污、非法采砂采矿、毁坏“红树林”案件。2019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89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水域、土壤、水源地21423.51亩,督促回收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0125.93吨。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困扰多年的风景区周边垃圾管理不到位、江河沿岸不法采砂频发、河岸固体废弃物违规堆积、网箱养殖无序、养殖虾塘尾水直排入海、边境界河部分河段垃圾漂浮、水利干渠垃圾淤塞等治理顽疾协同有效解决。守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一系列经验做法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向全国推广。保护红树林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典型案件。

主持人:2019年10月,广西检察机关与越南边境四省检察机关在崇左召开的边境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协同保护座谈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会议的有关情况?以及广西检察机关在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方面的情况?

崔智友:广西沿江沿海沿边,西连云贵川,东接粤港澳大湾区,南临北部湾并与越南陆地接壤。去年以来,我们立足区位优势,围绕服务自治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着力从跨国、跨省、跨市三个层面搭建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全面推进跨区域保护协同共治。

一是积极推动中越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在边境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协同保护。近年来,中越边境地区存在跨境河流污染、界河两岸林业资源受损等现象,边境地区走私珍贵动植物及制品、走私固体废物犯罪持续上升,边境地区跨境交易的冷冻食品、日常即食食品安全检测缺失。这些问题说明中越边境地区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保护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我们双方在协同保护上达成共识,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经报请高检院批准,我们广西检察机关与越南边境四省检察机关召开边境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协同保护座谈会,签署了会议纪要,达成环境保护合作共识,建立会晤协作机制,大力推动国际协同治理。这个举措获得了高检院的充分肯定,越南检察机关也对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和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广西智慧”“广西方案”表示赞赏。

二是全面推进跨省、跨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治。针对“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划江而治”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我们与粤、黔相邻地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跨区域检察协作,建立起以区域联系联络、问题协调处理为主要内容的西江、珠江、贺江、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全流域、跨区划环境治理的公益保护合力。同时,推动北海、防城港、钦州市检察机关建立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全区检察机关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水平获得整体提升。

广西检察官查阅案件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办供图

主持人:崔检,我也注意到,去年您作为主办检察官,亲自办理了全国首例由省级法检“两长”出庭履职的环境公益诉讼二审案件?能否谈谈您的办案体会?

崔智友:我办理的这起案件是发生在广西来宾市武宣县的一起非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案,危险废物数量大、毒性大、倾倒点多,涉案主体复杂,牵涉面广,对广西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之所以带头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一方面,是要充分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检察机关着力办理环境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体现广西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护卫广西壮美山水的坚定决心。2019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9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9件,目前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53件,均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另一方面,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做法治公开课”的指示精神,通过“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积极主动向社会传递一个声音:面对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广西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强监督、严处理,不仅严格依照法律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还要追究民事责任,在保护环境这件事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在全社会加强警示教育,促进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公益保护意识,推动每一个社会主体自觉以“主人翁”的姿态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主动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任,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责编:许荩文、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