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藏猫腻、售房未明码标价 小心这些"坑"

2020年03月09日11:40  来源:南宁晚报
 

南宁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多起典型消费维权领域案件

买卖房屋办卡消费小心这些“坑”

商家办理预付卡,停业未提前30天告知消费者被处罚;教培机构找来家长名册,逐个推销被抓现行;房产中介指定评估机构,将70%费用中饱私囊……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稽查局(原经检支队)获悉,2019年该局共办结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814起(企业吊销案件742起,其他案件72起),其中,不乏涉及侵犯个人信息、二手房评估猫腻等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

案例1:二手房交易猫腻

侵吞70%评估费,中介领巨额罚单

【案情简介】2017年8月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广西江山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二手房交易中乱收房屋评估费用。

经查,广西江山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房屋中介,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以银行需要评估公司出具房产评估报告为由,“代”评估公司向客户收取评估费。同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确定两家评估公司为其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业务的合作单位。在销售中,中介公司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房屋评估费是评估公司在收取,实际上,评估公司每出具一份房产评估报告,收据上的30%费用归评估公司,70%费用由中介公司据为己有。

2019年初,该案结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稽查局责令中介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29万元,共计罚没款项53.5029万元。

【消费警示】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中,利用自身在交易过程中的优势地位,给消费者提供指定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从中牟利,限制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在进行房产、车辆等大宗消费时,应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及流程,留意这类“指定”交易。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