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藏猫腻、售房未明码标价 小心这些"坑"

2020年03月09日11:40  来源:南宁晚报
 

案例4:商家承诺不兑现

公司在合同做手脚,名下会所停业不通知一并受罚

【案情简介】广西美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昌分公司由于消防及自身经营原因,其名下的健身会所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于2019年2月21日突然关闭停业。该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的规定。同时,为规避自身经营风险、免除自身责任,该公司在合同中,制定并使用了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稽查局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

【消费警示】在预付卡消费中,商家没有兑现承诺,“跑路”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在进行预付款消费前,慎重考虑,谨慎消费,不要听信口头承诺,要以书面合同为依据。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在签订书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应凭借发票(或收款收据)、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举报。(记者 梁静 通讯员 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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