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通知

疫情防控要采取7项“十严格”措施

2020年02月15日09:26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疫情防控要采取7项“十严格”措施

旅馆、酒店、餐饮店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旅馆、酒店、餐饮店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本单位(店、馆、所)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业、复业前要按规定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格加强出入管理。尽可能只设一个出入口,出入口处要设立体温检测点,出入人员一律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发现有疑似症状的,按要求及时报告。旅馆、酒店要提醒住客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接待访客。

三、严格信息登记管理。旅馆、酒店对所有入住宾客,要如实进行登记,并建立完善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对未经14天观察期的重点疫情地区来桂人员,应指引其前往所在地隔离观察点实施集中隔离观察,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

四、严格卫生和清洁消毒。旅馆、酒店、餐饮店要严格落实卫生要求,全面做好清洁、通风、消杀及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每日须对门厅、楼道、电梯、楼梯、地面、墙壁、卫生间、餐厅、台面、桌椅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清洁。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五、严格加强餐食服务管理。鼓励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餐厅要加大餐桌设置距离,距离应当保持1.5米以上,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尽量引导宾客同一方向进餐、独桌进餐,封闭性的包厢原则上不得开放。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并做好造册登记。严禁生、熟食品混放,不得提供生食肉制品,严禁违规提供野味菜肴。加工制作食品应彻底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加工制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徒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厨房操作间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餐具要保持清洗消毒。厨余垃圾要按规定分类处置,及时清理。

六、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用人单位申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和返岗前14天外出情况,对有重点疫情区域旅行、居住史的,要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回的务工人员,要耐心劝导其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工作人员实行每日身体健康检测,建立检测记录本。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立即隔离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七、严格控制营业规模。禁止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就餐人数,提倡实行分餐制,引导通过到店堂打包、送餐、网络订餐等方式提供餐饮服务,避免人群接触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提倡使用手机扫码点餐、结账,人工点餐、结账时应保持合理间距。

八、严格内部培训和宣传。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个人防控知识和能力,培训对象要覆盖全体工作人员。要通过宣传海报、滚动字幕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醒宾客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

九、严格做好经营场所秩序管理。要加强对经营场所的合理规划和布局,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过于集中。提醒客人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要加强引导,错峰乘梯。有条件的要设置隔离区,出现疑似症状时,按要求进行隔离。要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员工、提醒客人做好自身防护。

十、严格加强监督检查。旅馆、酒店、餐饮店要加强对自身防控措施的检查,强化薄弱环节防控力量。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通风、消洁消毒、体温监测、现场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责编:李敏军、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