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聯動破僵局 情理法交融化干戈

近日,西林縣普合苗族鄉綜治中心牽頭鄉平安法制辦、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干部等多方力量,用時五天、經過三輪的耐心調解,成功化解一起漁業捕撈合同糾紛,切實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也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提供了成功范例。
據悉,糾紛起因系漁業公司與捕撈團隊於2025年8月3日簽訂捕撈合同,后因捕撈進度、捕獲數量及其他客觀原因,漁業公司要求終止並解除合同。雙方在協商過程中,就捕撈費用尾款和解約補償金額未達成一致,因此產生糾紛。
2025年9月22日下午,鄉綜治中心受理案件后,立即啟動“多元化解”聯動機制,組織平安法制辦、司法所、派出所成立調解工作組,第一時間聽取雙方當事人訴求,了解爭議焦點,細致梳理合同條款、作業記錄等關鍵証據。工作組一方面依據《民法典》合同編的相關規定進行釋法說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邊界﹔另一方面,從情理出發,引導雙方互諒互讓,著眼於長遠合作和和諧穩定。經過初次調解,漁業公司表示支付前期捕撈費用7.5萬元后,同意將捕撈費用尾款和解約補償金額提高至4萬元。然而捕撈團隊堅持要求漁業公司支付捕撈費用尾款和解約補償金額5.9萬元,調解陷入僵局。
2025年9月24日上午,工作組在總結第一次調解經驗后,針對性調整調解方案,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當日,在工作組法理與情理的雙重疏導下,漁業公司表示可將捕撈費用尾款和解約補償金額提高至5萬元。然而捕撈團隊仍堅持要求漁業公司支付捕撈費用尾款和解約補償金額5.9萬元,調解再次陷入僵局。
為打破僵局,工作組再次走訪調查,同時邀請熟悉情況、深得雙方當事人信任的村屯組長加入調解隊伍,共同研究制定更有針對性的調解方案,並於2025年9月26日上午第三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工作組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的“穩定器”和“潤滑劑”作用,採取集中溝通、背對背單獨疏導以及反復的方案磋商,引導雙方討論出合法合理的解決方案,為打破僵局找到了突破口。最終,經過五天、經過三輪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放下分歧,就捕撈費用數額達成一致意見,並現場簽訂了調解協議。
這起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是普合鄉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和推動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運行的生動縮影。下一步,普合鄉將持續以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作為推進平安建設的重要抓手,推動矛盾糾紛“一站式”服務平台提檔升級,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黃文聰、王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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