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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將有重大調整 首套房貸款最高額度提至70萬元

2021年12月04日09:06 | 來源:南寧雲—南寧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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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將有重大調整,相關負責人就熱點問題進行解讀

首套房貸款最高額度提至70萬元

注意啦!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將有重大調整,購買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70萬元,明確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的認定標准,同時取消對房屋面積的限制……昨日(12月3日),記者從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幫助更多的南寧市民解決家庭住房問題,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形成了《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貸款管理辦法》)。《貸款管理辦法》從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較之前的政策,新政出現哪些變化?相關負責人就市民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了政策解讀。

變化一

首套房貸款最高額度70萬元支持長存多繳職工

記者了解到,此次新政最大的變化就是首次實施公積金貸款遵循“先存后貸、存貸挂鉤”的原則。對貸款額度計算進行精細化調整,調整后繳存職工的貸款額度將與繳存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及繳存時長挂鉤,實現繳存貢獻與貸款權益的精准匹配,以更好支持長存多繳職工。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調整了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據了解,現在南寧市區商品房均價已經破萬,很多有購房意向的職工都是剛成家的夫妻,這些剛需家庭大多數希望一步到位購買一套100平方米大小的三室兩廳,加上各類手續費,總價輕易就超過100萬元。依照30%的首付比例交齊約30萬元的首付款,還需要貸70多萬元。而這30萬元首付款對於很多家庭來說也是不小的壓力,很多人想獲得更多的貸款來減輕首付的壓力。假如公積金貸款的較高額度不足以支付房款,購房者隻能採用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組合的方式貸款,但是商業貸款的利率相對較高,購房成本也跟著水漲船高。“假如貸款額度再提高一點,我們的壓力會相對小一些。”不少繳存職工表示。

相關負責人表示,重新調整后的貸款額度的計算方式更為精准,需要結合借款申請人自身條件,如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情況、征信情況等進行具體測算,可幫助更多的南寧市民解決家庭住房問題,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貸款管理辦法》中貸款額度的計算方式

每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綜合以下五項限額標准后取最低值確定。

1.不得高於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為60萬元。

2.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申請時其住房 公積 金賬戶繳存余額乘以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所確定的貸款額度,即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即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越多,繳存時間越長,可申請的額度也越高。

3.不得高於房屋總價扣除首付款金額后剩余的價款﹔例如:房屋總價為100萬元,首付款為40萬元的情況下,貸款金額不得超過60萬元。

4.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還貸能力系數(每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之比)確定的貸款限額﹔即以借款申請人的收入情況作為參考標准,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家庭月收入的一定比例。借款申請人收入越高,對應的還款能力越強。

5.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等其他影響貸款額度的因素。

變化二

明確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准 取消房屋面積限制

2017年,為落實差異化信貸政策,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了貸款政策,並嚴格規定了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隻有在曾經全款購買的住房賣掉后才能再次算作首套房,也就是說,貸款申請“認房又認貸”。2020年,南寧市再次出台規定,職工個人及家庭已經使用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的,目前無房或者所擁有的唯一住房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筑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住房時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如今,新政明確,不再單獨區分描述貸款次數與房屋套數,統一用“首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表述區分適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第一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認定范圍更為清晰,取消了對房屋面積的限制。

●如何判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房屋套數情況?

相關負責人表示,借款申請人的住房套數,以房產管理部門房屋登記信息系統記錄的住房套數、全國公積金信息系統、鐵路房產部門房屋登記系統記載等為依據,由南寧公積金中心根據國家、自治區相關規定,結合南寧公積金中心實際制定房屋套數認定細則並公布執行。

●哪些情形被認定為首套住房?

貸款新政提出“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屬鐵路分中心受理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和購房所在地的鐵路系統管轄區域)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

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無房且在全國范圍內都沒有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如在南寧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這些情形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如果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屬鐵路分中心受理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和購房所在地的鐵路系統管轄區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

例1:王女士在武鳴區擁有一套住房,但在全國范圍內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想在南寧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將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例2:楊先生為鐵路分中心繳存職工,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在柳州市房產管理部門房屋登記信息系統無房,但在鐵路房產部門房屋登記系統顯示有一套柳州鐵路房,假如他在柳州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將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例3:劉女士在橫州市有一套住房,在北海已經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但目前已還清,假如她想在南寧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將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例4:梁先生在北海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而且在南寧市無房,假如他想在南寧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將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溫馨提醒

發現這些情形不予貸款

貸款管理辦法還明確,個人征信存在不良記錄的﹔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曾經發生騙提騙貸等行為將不予貸款。採取欺騙、違規等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証明材料等方式騙取公積金貸款的﹔挪用公積金貸款或者改變貸款用途的﹔公積金貸款發放后,故意停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等行為,將按規定追究借款人責任。如貸款已經發放的,則提前收回全部公積金貸款,處置抵押物﹔將借款人不良信用記錄推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征信系統、國家其他信用管理平台及其他受認可的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取消借款人5年內申請公積金貸款資格﹔按照借款合同或者與借款人簽訂的其他協議的約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特別提醒,在貸款結清前,借款人要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故意停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有權採取提前收回貸款等方式處理該筆貸款。(記者 凌劍伊)

(責編:周雨樂、許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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