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對境外返桂來桂人員一律進行核酸檢測

檢測呈陰性的人員須在目的地進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020年03月25日15:33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人民網南寧3月25日電 (吳明江)3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旅行史申報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所有境外返桂來桂人員一律進行體溫檢測、核酸檢測等醫學檢查。

通知要求:

一、嚴格執行境外旅行史主動申報制度。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醒督促近期有擬從境外返桂來桂人員的家庭,提前48小時主動如實向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境外返桂來桂人員所在單位或家庭成員的工作單位,報告擬入境人員的姓名、現所在國家及城市、返程日期、具體行程(含轉機等)、所乘交通工具、身體狀況、聯系方式等信息。境外返桂來桂人員到達口岸、機場、車站后,要引導其主動如實填報境外旅居史(近14天內)、身體狀況、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等個人情況。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收到相關信息后要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二、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利用大數據和網格化等手段,對返桂來桂意向人員逐一進行核查篩選,登記造冊,並將排查摸底結果逐級上報至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三、全面落實100%核酸檢測措施。對所有境外返桂來桂人員一律進行體溫檢測、核酸檢測(入境時已進行核酸檢測的除外)等醫學檢查,根據檢查結果採取不同醫學處置措施。核酸檢測呈陽性或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呈陰性的在返桂來桂目的地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四、嚴肅依法追責問責。遲報、漏報、瞞報、謊報境外返桂來桂人員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境外返桂來桂人員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故意隱瞞旅居史、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及病情等,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完)

(責編:吳明江、李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