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群众路线,做人民法官
——记“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合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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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成在工作中。潘晓丹摄 |
在合山市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年轻的90后法官,他始终坚守司法初心,在一次次倾心调解、一个个公正判决中积攒了来自各方的赞誉,连年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合山市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22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他,就是合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北泗法庭庭长——陈志成。
以公正审判坚守法治信仰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是陈志成根植内心的办案理念。
在刘某等5人诉张某(化名)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陈志成根据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询问和审查,认为刘某等5人与张某的借贷事实清楚,证据合法有效,判决张某所属公司赔偿刘某等5人的本金及利息,张某作为公司法人连带偿还责任。张某对判决结果难以接受,到法院申请再审,但因案件已超过申请再审期限,且其未能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原审判决错误,申请被驳回。不甘心的张某遂以其公司股份为报酬,请求陈志成启动案件再审程序并撤销其败诉判决。“我们不收受当事人的任何礼品,任何报酬都不会左右我们的办案程序!”陈志成严词拒绝了张某的请求,并对其错误行为和思想进行批评教育。
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陈志成始终稳稳地把持着手中的天平,坚守“面对权力,如临深渊;面对诱惑,心如磐石”的思想防线,以公正的审判回应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在他审理过的近千件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司法的权威。
以善良司法传递法治温情
法律是严肃的,审判是庄严的,但司法却可以是有温度的。
烈日炎炎的夏天,一位身背婴儿、手牵孩童的母亲来到合山法院。她泪眼婆娑地哭诉:丈夫把家里的东西都砸烂了,不想过了,要离婚!同为“奶爸”的陈志成面对她的抱怨并没有打断,而是耐心倾听,并借来尿不湿和奶粉进行安抚,了解到她居住的环境阴暗闷热,陈志成还买了风扇送到她家,并与法官助理帮忙收拾屋子。
调解过程中,陈志成发现两人的矛盾源于经济问题,暂时的困难让两人一时失去了理智,于是由法入情,列举离婚后对子女成长的危害,劝解他们共同守护这段婚姻关系,给孩子成长创造一个和谐美满的环境。同时,陈志成还资助1000元让他们纾缓眼下困难,并帮其丈夫介绍了工作。
在陈志成的开导和鼓励下,双方慢慢打开了心结。一个多月后,其丈夫通过工作获得收入并如数归还,对他的真情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法律虽然是由冰冷的文字组成,但我们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要善于把握人朴素的道德感情,通过善良司法增强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在践行群众路线的司法实践中,陈志成心中的“人民”二字总是醒目鲜明、力重千钧。
以双语之力春风化雨促和谐
除了北泗法庭庭长,陈志成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壮汉双语法官。
作为来宾本土法官,陈志成从小就能讲一口流利的壮语。说起壮语开庭首秀,陈志成记忆犹新:“用壮语审理案件,当事人没那么强的抵触心理,交流更容易。”
在该起离婚纠纷案中,陈志成发现双方当事人都为合山本地壮族居民,文化水平不高,平日里的交流多使用壮语。考虑到当事人的语言习惯,他决定使用壮语进行庭审。
庭审中,陈志成依照庭审规程用壮语娴熟地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告知审理程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待原告陈述完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后,被告进行了答辩。整个庭审活动有条不紊,审理思路清晰明了,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案件顺利了结。
“衡量司法工作的水平高低,不在于能滔滔不绝地背诵多少法律术语、法律制度、适用条件,而是能否用群众的思维方式想问题,会不会用群众明白的语言解释法律,善不善于把群众不明白的东西说明白。”多年的工作积累已经让陈志成在司法工作中练就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皮子”,工作以来,从未发生过与群众的冲突事件,他亲民的工作作风也给当事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曾获当事人送来的“人民的好法官 人民的好公仆”锦旗。
他常说:“对群众的感情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是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过程中积累的。”8年来,陈志成凭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坚定信念和对法律事业的满腔热忱,心存正义、敬法慎独,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陈志成走得坚定、稳重、踏实!他坚信:“事业终将会选择那些选择了事业的人,群众终将会选择那些选择了群众的人!”(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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