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检察院:实干担当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横州市检察院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能动履职,改革创新,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实干担当,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横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履行为大局服务的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横州市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317件540人,批准逮捕143件19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5件500人,提起公诉257件331人,无无罪判决。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人,提起公诉10人。
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4人。强化措施抓紧抓好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案件“挂案”清理专项活动,清理涉企“挂案”2件。主动做好民事检察特色品牌分组联建牵头工作,联合走访民营企业,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全面了解企业当前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提供建议和法律服务。
能动履职,助推市域社会治理
今年来,横州市检察院立足职能定位,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积极作为、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开展禁毒工作,批准逮捕涉毒案件60人,提起公诉62件78人;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断卡”,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32件37人,提起公诉17件24人。
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范化解管控社会矛盾的工作,对轻伤犯罪、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不批准逮捕14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82人。积极促进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刑事和解不批捕27人,不起诉6件11人。
横州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在监督办案过程中,针对典型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自觉融入市域治理,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人民至上,助力改善民生福祉
群众事,无小事。横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化解社会矛盾,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横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护春耕、保耕地,助生产”等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2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1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份,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整改率均达10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横州市检察院全年接待群众来访69人次,处理来信来电网络来访126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保持涉检赴邕访和进京访“零记录”。对重信重访等“老大难”问题,推行检察长接访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三类案件”10件,带头开展听证案件5件,案件答复率、刑事申诉息诉率均达到100%。切实促进司法公开,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举办公开听证46次,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60.87%。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1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5.7万元,彰显检察机关的执法温度、民生关怀。(何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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