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上半年以来,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助推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优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开展“防返贫 守底线”集中排查工作。对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脱贫户57户,监测户1户开展集中排查工作,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继续精准施策,消除风险。4月、6月,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帮扶干部到帮扶联系村入户脱贫户填写帮扶手册和明白卡,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二是开展帮扶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全员培训。深入学习帮扶政策和广西防贫APP使用,压实责任,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巩固脱贫促振兴“送化肥助农耕”志愿服务活动及创城宣传进乡村活动,为帮扶联系村送去10吨化肥。三是对表对标《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广西问题钦州市对照查摆整改方案》,及时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举一反三,对照查摆整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服务乡村振兴。一是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市第九督导组组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把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联系的武利等5个镇由班子成员包镇分片联系指导,坚持方案到镇到村、责任措施到人到岗,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助力钦州市村级集体经济向高质量发展。二是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制定《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联系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对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联系的镇村发展村集体经情况进行督导,强力推进相关项目建设。上半年,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的4个帮扶村的项目已投入,预计2022年底项目收入5万元-10万元的2个村,项目收入10万-20万的2个村。
发挥职能作用,助推特色产业提升。
一是实施“登记便农”。营造规范高效便捷的准入环境,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到目前为止,全市实有家庭农场86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33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公司2户。
二是推进“商标富农”。大力培育农产品商标品牌,指导各县(区)开展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作,加强对“那丽瓜皮”“小董麻通”等地理标志注册的指导力度。“钦北牛大力”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地理证明商标注册,这对钦州市牛大力产业发展以及从事相关产业经济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到目前为止,全市拥有地理标志注册商标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全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10657件,同比增长23.82%。
三是推动“认证强农”。加强与自治区检验检测院合作,聚焦茶叶、海红米、水果、陈皮、海鸭蛋等特色优质农食产品,着力帮扶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申报并成功取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广西优质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提升钦州特色产品美誉度和知名度,助推“钦”品入湾,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拥有香港高端认证26个,有机产品9个。
四是加强“标准化助农”。联合市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对乡村振兴产业浦北陈皮开展大红柑育苗、种植规程等标准制定,已联合广西农科院开展前期调研;制定钦州市扶贫产业浦北黄皮的团体标准《浦北黄皮质量要求》。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指导钦州市火龙果、蛋鸡、肉鸡、茶叶等农业特色产品生产企业申报7家“广西千家高标准高质量农产品示范基地”。广西地方标准《白玉兰嫁接育苗技术规程》(送审稿)通过专家审定会,并形成报批稿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钦州市特色农产品标准制定和宣贯,以标准规范提升产品质量,以高质量推动产品消费。宣贯《小青柑含茶制品生产技术规程》《钦州大蚝养殖技术规程》等广西地方标准,通过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领域,用标准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
五是强化“监管护农”。加强农村地区小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等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农村食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维权活动。3·15期间,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钦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进乡村,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维权途径和消费常识,净化消费环境。现场接受村民群众的咨询,受理了村民群众的投诉。
来源: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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