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乡村医疗卫生网底 筑牢乡村振兴健康根基
2022年5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广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集中资源,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投入160.6亿元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投入430.3亿元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三年行动,持续补齐公共卫生短板,织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一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政府办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实有床位数从2017年的6.3万张增长至2021年的7.8万张,增长了23%。
健全机制,持续强化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县改革完善用编进人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和专门绩效激励相结合”运行机制、推行“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模式、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水平,推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质扩容。持续实施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培养,夯实乡村振兴卫生健康人才基础;目前已累计招收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本科、专科(高职)医学生1.02万人,平均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8个临床医生,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数从2017年的1.7万人增长至2021年的2.2万人;2018-2020年累计为村卫生室定向招收培养中专医学生0.79万人,进一步充实广西乡村医生队伍。
多措并举,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结合爱国卫生月、冬春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等活动,持续深化环境治理。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将农村户厕改造作为卫生县城(乡镇)、卫生村创建的重要指标;持续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组织全区开展抗疫爱卫“五大清洁行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从源头遏制病毒传播。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国家卫生县城12个、国家卫生乡镇9个,自治区卫生县城33个、自治区卫生镇656个、自治区卫生村5583个,卫生城镇、卫生村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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