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答卷”为建设品质北海魅力北海添色增辉
——爱绿植绿护绿奏响北海“森林交响曲”
金海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成为白鹭栖息天堂。(市林业局供图)
合浦县曲樟乡璋嘉村群山环绕,山上植被覆盖良好。本报记者 许振国 摄
冯家江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后的景观效果。(市林业局供图)
北海市林科所罗汉松高效栽培示范园。 (市林业局供图)
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联合多部门将收缴的榄钱撒回海里。 谭越 摄
植被茂密的冠头岭森林公园。本报记者 李君光 摄
初夏的北海,繁花吐蕊,绿意满城。近年来,北海市高举生态立市大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拓展绿化造林空间,深挖绿化造林潜力,量质并举推进造林绿化建设,优化山水园林城市的生态格局,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北海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北海市森林覆盖率达3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园林城市”“最中国生态名城”“中国十大最美海滩”“中国十大魅力湿地”“中国十大最美海岛”……这一系列的生态名片,让绿色成为北海发展不可或缺的底色。
牢记嘱托 保护红树林湿地
北海有3000余亩红树林邻近市区,全国罕见,是海洋底栖动物的天堂,生态的屏障。
五年来,北海市出台了《关于推进生态立市的行动方案》《北海市关于加强红树林保护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北海市红树林巡护检查制度》《北海市破坏红树林资源行为举报制度》,印发了《北海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逐步完善红树林管护制度,不断提高红树林管理水平,全力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有效维护了红树林生态功能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五年来,通过实施红树林造林修复项目、开展红树林义务植树活动、原地补种和异地补种等方式,北海市红树林面积增加了127.11公顷。截至2021年底,北海市红树林资源面积已达4210.99公顷,占广西红树林面积的45.1%,居广西首位。
五年来,北海市通过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采取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监测、科普宣传、加强巡护管理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和有效管护,北海市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据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在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监测调查到大型底栖动物144种,相比2019的记录数据增加了20种。目前北海记录到鸟类种类已逐步增加至467种,记录到大量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多次记录到大黑脸琵鹭、黑嘴鸥、黄嘴白鹭、阔嘴鹬等珍稀濒危鸟类。在国内已知的重要沿海猛禽迁徙通道之一的冠头岭,已记录猛禽3目4科37种,均属于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021年记录到猛禽迁徙数量1万多只,比2017年多了4000多只,迁徙猛禽的种类、数量在全国范围内均位列前茅。
五年来,北海市为保护好城市周边红树林的生境,北海市启动了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生态修复治理,该项目既是广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生动实践,又是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的“中国样板”。该项目还先后入选自然资源部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发布的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全国第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践典型案例及广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厚植绿色根基 为北海添新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国土绿化作为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受到高度重视。
五年来,北海市先后在冠头岭森林公园、合浦月饼小镇、银滩公园等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共完成造林面积15.2万亩,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
为减少水土流失、遏制土地沙化、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北海市积极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治沙造林的积极性,在合浦县公馆镇乘马村、廖屋村、新秀村范围完成了1600亩沙化地建设自治区防沙治沙示范项目。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切实改善和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北海市对牛尾岭水库保护区范围内的456亩国有林地和牛尾岭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18.6亩国有林地进行了树种调整,选取银叶树、梭果玉蕊、红椎等多种树种造林,取代原来的桉树林,优化森林树种结构。经过三年努力,树种结构调整任务已圆满完成。
推行林长制 实现林长治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北海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在全市高位高效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出台后,全市抓紧谋划推行林长制工作。市长、市级林长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办法》,对标自治区工作要求,全市各级涉林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出台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设置林长制公示牌、成立各级林长办公室、制定各级林长制配套制度。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其中市级林长2人,市级副林长5人;县(区)级林长8人,县(区)级副林长15人;乡镇级林长50人,乡镇级副林长94人;村级林长384人。
“林长按照制度办事,就成了‘治’的行动。长期坚持完善,就成了一种制度。只有坚持林长制,才能实现林长治。”北海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北海市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林长特别是乡镇和村委两级林长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科学划分责任区范围,精准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森林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林地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2021年,全市受破坏林地面积较上年减少27公顷,同比下降16%;非法采伐林木的蓄积量较上年减少1494.2立方米,非法采伐同比下降15.8%,全市林地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全市加紧谋划、全力保障森林资源保护“行政+司法”有效衔接。2021年11月,北海市构建“林长+检察长”森林资源保护治理新模式,深入推进林业执法“行政+司法”探索。通过建立日常巡查报告、联合工作等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森林资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新格局。
保护古树名木 留住历史根脉
古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绿色活化石”,它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礼物”。根据自治区第二次古树名木普查、古树名木生长情况及后续增加录入的古树名木,北海市现存古树名木735株,其中名木1株,一级古树8株,二级古树27株,三级古树546株,准古树153株。为传承自然与社会发展历史,弘扬生态文明和乡土文化,推进乡村建设,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北海市利用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资金共70万元对全市古树名木开展管护巡护、复壮修复等工作。
“通过周围环境改造、修建花台、土壤改良、病虫治理、清除杂草、栽种低矮景观植物、安装避雷针、输送营养液等方式,对古树进行更好的保护。”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古树名木是北海市的瑰宝,保护古树名木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希望人人都能树立起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让更多的古树名木得到妥善保护,让它们生长得更加枝繁叶茂、葱郁浓绿。
五年来,北海市在造林绿化、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势和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林政资源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奏响了属于北海的“森林交响曲”。未来,北海市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优化城市布局,坚定不移爱绿植绿护绿,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努力把北海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家园。(记者 杨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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