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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从“源头治理”切断电动车安全隐患

2022年02月09日0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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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城区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切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执法人员在某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检查

执法人员深入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及临桂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对相关门店及所售电动车品牌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三无”、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产品等行为,以及是否获得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市场准入许可;重点检查经销商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经强制性认证、伪造或冒用3C认证标志、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结合整治行动,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还对全市电动自行车(不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进行随机抽样10批次,涉及爱玛、赛鸽、金箭等9个品牌。同时,执法人员广泛对经营户宣传《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在经营门店内张贴《关于购买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温馨提示》,并要求各电动车经营户进一步明确经营要求,自觉做到不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不销售假牌假证套牌电动自行车、不非法改装车辆。

据统计,整治小组共检查全市电动车销售门店113家,其中检查电动自行车1451辆,检查电动三轮车415辆,抽检电动车10批次,发放《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宣传单200余份,张贴《关于购买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温馨提示》200余份。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户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违规销售不在工信部公告目录内的电动三轮(四轮)车等情形,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经销商采取下架、退货等措施,立即停止销售违规电动车行为。

自桂林市电动车整治行动启动以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源头治理,综合运用认证认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等手段,多次开展电动两轮、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并重,推动经销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来源:桂林市市场监管局

(责编:许荩文、周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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