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警方抓获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
近日,德保县公安局连续作战,日夜兼程,一周内先后抓获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
2022年1月8日,德保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妻子冼某接到一个自称是东莞道滘公安局的电话,告知冼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要求冼某立即联系广东省公安厅进行协助调查才能洗清嫌疑。随后,冼某与对方提供的号码取得联系。在对方威逼利诱下,冼某按对方的要求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发过去,并更改银行卡密码,同时将更改后的银行卡密码告知对方。一番操作之后,冼某的银行卡先后被转出金额77000元。
接到报警后,德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在百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经过市县两级警方的缜密侦查,迅速锁定两名涉案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专案组民警立即奔赴靖西市,在靖西警方的协助下,成功于1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苏某抓获归案。
经查,警方了解到2022年1月初犯罪嫌疑人黄某向苏某、潘某承诺只要提供一张银行卡帮助跑分洗钱就能获得5000元佣金。出于对金钱的诱惑,苏某、潘某在明知对方使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跑分洗钱非法获利。
本着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办案精神,专案组继续加大对案件线索深挖细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民警又掌握了另外一名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的潘某的基本情况,并于1月25日在靖西市成功将潘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黄某、苏某、潘某均对自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黄某、苏某、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买卖、租借“银行卡”“电话卡”、帮助他人拨号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罗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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