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水十条”考核获全区“双冠军”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文通报全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结果。南宁市“水十条”考核以优秀等级通过“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终期考核;“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获全区“双冠军”: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获满分100分;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得分104.84分,是纳入考核的14个设区市中唯一一个总分突破百分的城市,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获加5分。据悉,南宁市“水十条”考核成绩自2018年以来已连续3年保持广西第一;“十三五”期间5次考核有4次排名广西第一。
此次考核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部门进行,考核内容为全区各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刚性要求,兼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考核地表水、黑臭水体、饮用水水源、地下水质等水环境质量,以及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共13项内容。同时,将2020年度考核结果向各市人民政府反馈。
为推进治水工作,南宁市以贯彻执行《南宁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抓手,科学统筹,精准施策,严格执法,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水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等各项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南宁市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稳定达到100%,国家、自治区考核南宁市的断面均达到或优于相应的考核目标,市内主要流域继续实现重点流域“Ⅱ类水入境、Ⅱ类水出境”;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3万吨/天,满足市区污水处理需求并仍有富余,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增长10.22%,污水收集效能进一步提高;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48%;全市19家港口企业均已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接收设施,船舶、港口废水得到有效处理。
在“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实的基础上,今年1月,南宁市首次进入全国地表水水质排名前30,并在此后10个月持续上榜,一季度夺取省会城市水质冠军,1—10月排名全国第20名、省会城市第2名。
下一步,南宁市将继续深化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推进畜禽养殖绿色健康发展,促进种养有机结合,发展农业绿色循环经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进一步把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确保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杨盛 农姁霖)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