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五个一”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贵港市坚持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落实“五个一”工作举措,推动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迈上新台阶。
建立“一项机制”,解决司法手段“单打独斗”的困境。制定出台了《贵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着力构建行政处置与司法手段并重并举、有机衔接的新格局。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运用。建立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及行业主(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年内累计开展联合执法5次、排查有非法集资风险的企业10家、移交公安机关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条。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各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配备不低于2人的行政执法人员,有效确保了行政执法流程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用好“一把利剑”,明确非法集资“防范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利剑作用,坚持源头防范、蛇打七寸,积极推进行政手段前探式治理,坚决将违法行为消弭于萌芽状态、遏制于扩大之前。截至2021年10月末,全市累计拦截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擅自使用金融敏感字样进行商事登记行为105次,拦截含金融敏感字样的广告投放行为56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线索8条,责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下架涉嫌非法集资信息3条,发布防范非法集资预警提示25次,有效提高了非法集资治理效率、降低了治理成本、扩大了治理成果。
制定“一张清单”,厘清条条块块“分兵把守”的责任。贵港市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及时制定贵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明确25家成员单位49项任务清单,推动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式落地,有效解决了“九龙治水”水不治、“三个和尚”没水吃问题。同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2021年度县(市、区)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案件高发县(市、区)挂牌整治制度,每季度通报县(市、区)发案排名,并对排名第一的县(市、区)予以约谈,推动各县(市、区)切实履行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近三年来,贵港市新增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比例始终维持在3%以下,远低于全区各设区市平均水平;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连续三年在平安广西建设(或综合治理)考评中位列全区第一档。
压实“一项责任”,授予牵头部门“打早打小”的手段。率先在广西明确市本级、各县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压实牵头部门主管责任、各县市区属地处置责任,授权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全市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全面加强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广开言路、畅通渠道,通过群众举报、大数据预警、可疑资金监测、网格排查等手段,积极推进全方位、立体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截至2021年10月末,全市年内新增的4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均为通过群众举报、网格排查等手段发现,有效避免了案件扩大化。
牢记“一份初心”,彰显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贵港市始终坚持以牢牢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作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初心和使命,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铸剑2021”专项行动为抓手,狠抓辖区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攻坚工作,全力以赴为群众挽损追赃。截至2021年10月末,全市非法集资陈案积案结案率达75.76%,远超自治区下达的不少于30%积案处置完成率,累计追回投资受损群体集资款79498.79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邓宏水 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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