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举措保护红树林生态资源 工程建设项目应避让红树林地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陈燕摄
人民网南宁10月22日电(陈燕)10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会议介绍,广西通过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制度建设、实施红树林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强红树林资源执法查处工作等措施保护红树林资源,并明确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避让红树林地。
广西是我国红树林的重要分布区,红树林总面积9330.34公顷,占全国的32.7%,仅次于广东省(1.22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二。
为把红树林资源保护好,近年来,广西率先在全国实现红树林立法,于2018年9月30日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为全面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提供法律保障。2020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牵头成立了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评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提高了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
今年3月,广西印发的《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也为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明确了要求。《规划》提出,到2025年,所有红树林地均落实管护责任;新营造红树林1000公顷,力争全区红树林保有量突破1000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3500公顷;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新建一批红树林自然保护地,使纳入自然保护地的红树林比例达到50%以上;新建2处红树林保护小区,完善已有6处红树林保护小区建设;红树林保护管理机构、队伍进一步充实,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形成红树林调查、监测、科研体系;红树林利用方式得到有效管控,力争红树林可持续利用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广西红树林保有量稳定在10000公顷以上,纳入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红树林比例进一步提高。
同时,广西实施红树林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十三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积极组织沿海三市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利用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资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以及地方自筹,累计营造红树林569公顷,修复红树林261公顷,实现红树林面积逐年增加。此外,广西还重点加强红树林科研监测,开展红树林良种繁育研究,在北海市防护林场建立自治区级红树林良种繁育基地1处,已成功培育出桐花树、秋茄、白骨壤、木榄、红海榄等8个品种的红树林种苗。
除了立法保护红树林资源外,广西亦加大对各类侵害红树林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2017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连续四年开展“绿盾”专项行动,通过遥感监测核查和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发现、核对自然保护地的问题并加快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区自然保护地范围共排查发现问题984个,完成整改797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187个。其中,沿海三市自然保护地共排查发现问题363个,整改完成285个,整改完成率78.5%。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还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占用红树林审核审批时,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理念,不断规范红树林资源监管。一是始终坚持工程建设项目应以避让红树林地为主,二是对于国家或者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红树林的也要尽量少占用红树林,三是项目确需占用红树林地的必须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当前,国家遥感监测结果显示,广西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现象逐年减少,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逐年减缓,采砂采石、工矿企业以及核心区和缓冲区旅游和水电设施“四类重点”问题得到了明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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