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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通过三个“坚持” 助力乡村风貌提升

2021年07月15日09:59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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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乡村风貌提升改造工作以来,灌阳县通过三个“坚持”,逐步形成了党组织引领、理事会主导实施、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三个“坚持”成为灌阳乡村风貌提升改造工作的一大亮点。

坚持党组织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由村党组织牵头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干部入户开展宣传,积极动员,讲清“三清三拆”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实施范围和建设标准,讲清什么该“清”、什么该“拆”,讲清农房管控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党员及志愿者做好示范,大力开展“三清三拆 美化环境”主题党日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群众参与“三清三拆”“三微”等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积极性持续高涨。截至7月14日,全县9个乡(镇)1147个村庄深入推进“三清三拆”工作,房前屋后开展大清理5.9107万户,清除垃圾6197吨,清理池塘淤泥449处3.4944万吨,拆除乱搭乱盖544余处1.3622万㎡,拆除废弃建筑1326处12.3263万㎡;拆除公共区域周围竹篱笆161处7172㎡;平整场地773处4.2364万㎡,开展“三微”整治1853户4.0786万平方米。全县9个乡镇30个村庄2933栋农房需改善,上架数2901栋,开工率98.90%,竣工数2355栋,竣工率81.17%。其中厦蓉高速沿线村庄2394栋房屋已开工2394栋,开工率100%;竣工2018栋,竣工率84.29%;精品村庄需改造农房共539栋,开工上架507栋,开工率94.06%,竣工337栋,竣工率62.52%。

坚持理事会主导。建强村民理事会,培育村屯建设的领头人,挖掘村屯在外有能力、有影响力的贤达人士返乡加入理事会,县内机关事业单位返乡加入理事会的人员,作为乡村振兴特派员驻村工作。畅通自治渠道,由理事会通过“户代会”“夜谈会”“三堂四会”等方式,实行民主协商制度,组织群众对本村屯规划建言献策,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共商建设美好家园良方,实现村里的事情让村民知晓,村里的事情让村民做主,村里的事情让村民监督,村里的事情让村民满意。

坚持群众为主体。注重发挥群众在“三清三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坚持“自家村屯自家管,自家门口自家管”的原则,本村屯的“三清三拆”整治工作原则上由本村屯组织群众实施,农户房屋门口坚持由农户自行打扫、清理垃圾、保持整洁,由理事会负责完善村规民约,形成整治工作机制,督促整治开展,形成人人出力、户户参与,自觉维护村屯环境的良好氛围,突出群众的主体性。(张馨文)

(责编:许荩文、黄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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