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举措优待保障消防救援四类对象
2021年07月13日17:24 | 来源:防城港市新闻网-防城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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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防城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防城港市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优待保障对象、优待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明确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我市享有的各项优待保障政策。
《通知》明确了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专职消防文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等四类优待保障对象。在优待保障措施上,明确了职业荣誉、优抚优待、福利待遇、医疗待遇、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优先优待、经费保障等九方面优待保障内容。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关爱优待措施、政策落到实处,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创新发展,解决现实问题。
《通知》从2021年6月30日起施行。(记者 苏靖)
(责编:庞冠华、周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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