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铸就扫黑除恶三把“利剑”

2020年12月31日17:23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雅长林场回收被侵占林地。韦健康摄
雅长林场回收被侵占林地。韦健康摄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决胜决战之年。在自治区扫黑办的领导下,广西林业系统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前提下,紧扣三年为期目标,以“六清”行动为指引,铸就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三把利剑,持续向绿水青山黑恶势力发起雷霆攻势。

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林业系统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65条,向地方扫黑办移交310条,其中明确为涉黑涉恶线索的75条。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08起,侦破刑事案件61起,共打击犯罪1561人,其中抓获犯罪嫌疑人620人,回收被非法侵占的国有林场林地80.8万亩。

铸长效常治之剑 构建林区综合防控体系

紧扣“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2020年4月2日,自治区林业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建立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全区林业系统以营造和谐林区社会环境为目标,维护林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及防止国有林地被违法侵占为重点,以落实林区社会综合治理为主线,抓源头、强机制、促规范,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建立起指挥高效、反应灵敏、打击有力、防范严密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

着力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自治区林业局坚决维护林区社会稳定,要加强林区综合治理,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各种林霸、木霸,强化林区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

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安全。自治区林业局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着力加大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自治区林业局全面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林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突出问题及涉黑涉恶线索,要一查到底,深挖幕后的“黑军师”和“保护伞”。同时,建立“三明确”机制。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建立“露头就打”的长效常治机制;明确区直林业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守土有责的长效常治机制;确局各处室站工作职责,建立部门监督管理的长效常治机制。

铸专项行动之剑 坚决捍卫国有林地主权

林地是森林资源载体,是林场赖以发展的基础。国有林地被侵占严重制约国有林场的发展。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区林业系统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侵占国有林场林地行为,坚决收回被侵占的国有林场林地,建立起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分级监管机制,落实全区各级政府和国有林场的责任,完善国有林场林地保护管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力争国有森林资源不被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全力提升我区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采取“135”工作模式(场领导每周必须安排一天时间研究指导所联系点扫黑除恶及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林政科同志每周必须安排三天时间督促指导分场工作,联系对接森林公安机关、地方派出所;分场主要领导每周必须安排五天时间狠抓该项工作),鼓励“五加二”“白加黑”连轴转奉献精神,抓住农民早出晚归作息规律,进村入户推进被侵占林地回收工作。当地乡政府与各分场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修订完善《三门江林场被侵占林地回收实施办法》,把握政策界限,坚持“让利不让权,让权有底线”原则,坚持让利于民,实施分类处理,采取清理回收、以租代收、以砍促收、收购回收、依法回收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快推进被侵占林地回收工作。

截至2020年10月底,三门江林场收回历年被侵占林地3.1万亩,占被侵占林地总面积的90%,提前超额完成被侵占林地回收任务。累计查处并全部拆除林区违建50处,建筑面积2.8平方米;协助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查处涉林案件15起,查处阻碍营林生产涉黑案件1起,共抓获涉林涉恶人员20人。

铸绿网飓风之剑 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自治区林业局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林业系统“绿网·飓风”行动结合起来,针对全区范围内森林资源,重点是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级各类林业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林、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公益林集中分布的林业重要生态区域,国有林场、集体林区、林产品交易市场等林业重要经营区域,全面清理清查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打击整治违法违规问题、涉林黑恶势力及林业“保护伞”等问题。

自治区林业局深入开展“绿卫”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不按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以及私自毁林(湿)开垦(包括沿海红树林)从事采石、挖沙、开矿、围海等经营活动的行为,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未及时复绿、恢复林地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盗伐、滥伐林木和超证采伐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自治区林业局深入开展全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全面系统排查、整改野生动物源头保护、人工繁育利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执法打击、收容救护管理和保护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机构履职履责情况和人工繁育利用场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依法从事相关业务的检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平衡。“绿网·飓风”行动开展以来,核查出森林违法用地图斑3.3万个,面积约3500公顷,行政处罚5000余人,罚款约8000万元,恢复林地面积近千公顷。

下一步,自治区林业局将紧扣“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充分发挥林业系统三把利剑的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区林业系统取得全面胜利。(潘劲涛 伍建波 莫圣甫 张雷)

(责编:王勇、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