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现场。王佳斌摄
近日,广西兴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该县湘漓镇江口村委,查获非法猎捕野生鸟类1790只及作案工具若干。
11月3日,兴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桂林市森林公安局指令称,有人在湘漓镇江口村委某养牛场非法养殖野生鸟类。随后,该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出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巡查。经依法侦查查明,该村委某养牛场内一栋旧楼房中的三间空房为湘漓镇花桥村委村民张某某所租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将其改造后,于今年农历八月十五至九九重阳节期间在野外布置捕鸟网,使用播放器播放鸟叫声引诱特定的鸟类投网,将其捕获后送至租用养牛场内的闲置空房内进行养殖。
这些被查获的1790只活体鸟类,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人员鉴定,1713只为栗鹀,77只为黄胸鹀,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
鉴定完毕后,民警利用铁管、锤子等物品将被钉死在门上的木板条、铁丝网和遮阳网一一撬开,被捉的鸟飞上了枝头,回归大自然。
该案已于11月4日依法立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也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今年以来,兴安县森林公安局共破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野生鸟类近2000只。(王佳斌、莫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