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三心”工程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2020年10月16日16:06  
 

近年来,广西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通过实施“三心”工程,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求职与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就业援助和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维护法律尊严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保障少数民族平等进入城市、融入城市,不断缩小城市少数民族区域、教育、医疗、卫生发展差距,促进城市和谐民族关系的不断发展。

一是实施“暖人心”工程,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真诚服务,解决他们入学、就业、清真食品供应等燃眉之急,使他们感受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温暖。多地开展了“品民族情,升民族素质韵”民族团结特色教育,让如柳州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出台《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户籍人员在柳州市区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暂行办法》,从政策上确保、统筹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能在柳州市参加中考,可无条件报读柳州市中职学校,可参加除定向推荐之外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包括免试保送生、特长生及自主招生选拔。2018年,柳州市本级财政在基本建设投资和城区财政在人员经费方面用于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支出约为20亿元,按当年市区小学和初中随迁学生占全部学生30.9%的比例,柳州市本级和城区财政为随迁学生支出约6亿元,为每个随迁学生支出8000多元。截止2019年,共建成1650间信息化互动教室,惠及23个集团校或中学。

二是实施“心连心”工程,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相互联系与感情。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节日不同,风俗各异。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鼓励支持各族群众开展传统节庆和联谊活动是实施心连心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壮、瑶、侗、回等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如壮族的“三月三”,瑶族的达努节,侗族的“冬节”,回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等。同时完善服务机构和设施,提升民族工作承载力。南宁、柳州、北海、崇左、梧州和桂林等市都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成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民族之家”、“民族团结进步”展示室、科普画廊、图书室、便民服务室、书画摄影艺术展览室、文化创业技能学习室、体育活动健身室、多媒体教育影视厅等,提高了民族工作承载力,满足了多元化、多层次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逐步与社会相融合。

三是实施“稳民心”工程,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尊严感。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他们的自身尊严。完善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城市民族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着力消除户籍制度带来的权益壁垒。2012年起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待遇。推动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普及和依法维权意识的提升,在全区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和司法服务志愿活动。解难帮困,积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租住、就业、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帮扶贫困家庭提供服务。如桂林市民宗委把帮扶好城市贫困少数民族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一环,对全市贫困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解,积极协调民政、城区民宗局、街道办给予帮扶。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市民宗委还对特别贫困的城区少数民族群众家庭给予慰问。(吴荣)

来源: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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