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37头豪猪重获自由

2020年08月10日11:07  来源:兴安县融媒体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妥善做好全区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7月28日,县林业局在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放生了37头豪猪。

  在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找到一块草地肥沃、适宜豪猪生存的地点,对37头豪猪进行放生,让它们回归大自然。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的要求,我县按照“放生一批、无害化处置一批、合理利用一批”的要求,给养殖户做好宣传动员、政策宣讲工作,并与养殖户签订《兴安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协议》,签订好协议后,对辖区内家养豪猪进行放生。

  本次活动旨在全面禁止我县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依法妥善解决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截至7月29日,我县已处置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竹鼠,蓝孔雀,豪猪共13654只,处置率达80%,已兑现补偿金额254.19万元。

  豪猪,是一种大型啮齿动物,身体的前半部分为深褐色至黑色,背部、臀部和尾部都生有粗而直的黑棕色和白色相间纺捶形棘刺,这些刺中间是空的,由体毛特化而成,容易脱落,有的尖端还生有倒向的钩子,像一根根利箭,非常坚硬而锐利,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属禁养禁售禁食的对象,故予以放生。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