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光伏产业扶贫实现“三个”带动

2020年07月31日15:18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2018年以来,防城港市港口区积极探索“光伏产业扶贫”,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建设了3个装机容量为22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把光伏发电作为增加当地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新途径,做到“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的转变,初步实现了“三个”带动效应。

一是实现对新型产业扶贫带动。根据光伏发电占地小、无污染、可持续的优点,充分利用村委会办公楼顶、楼前空地等地方,在红沙村、沙螺辽村和北港村开展光伏产业扶贫试点。充分利用电站下空间建设自驾游汽车休闲营地,如该区沙螺辽村光伏电站紧靠海岸线,拥有广阔沙滩和丰富滨海休闲旅游资源,是西南内陆省份广大自驾游爱好者露营地之一,开展车位出租经营活动,实现村集体经济“发电收入”和“车位租金收入”双重收益,进一步带动周边农户开展农家乐、家庭旅馆、民宿等服务型产业。

二是实现对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加快推进光伏电站确权工作,光伏电站所有权均归村集体所有,确实落实了“谁拥有谁管理谁使用谁收益”的运营模式。项目设置运营期25年,发电量按每度电0.42元卖给南方电网,每个电站预计年发电量3万多度,可以实现收入1.5万余元,持续、有效、稳定地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问题,实现了细水长流,可复制、可推广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自并网发电到2019年12月31日,累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余元。

三是实现对贫困户稳定就业带动。根据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在扣除管理运维等费用后,把项目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村级公益事业。如设置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公益岗位,吸纳建档立卡户群众就近就地实现就业,累计解决了30人稳定就业问题,使村级光伏电站真正惠及贫困户,提高他们的收入。还可用于开展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不断改善了村庄宜居环境,使村民人人都能享受光伏收益带来的红利,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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