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全面实施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2020年06月23日09:06  来源:南宁云—南宁日报
 

南宁市将全面实施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投放

投放时间为每日7:00—9:00、19:00—21:00  

记者6月22日从市垃圾分类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南宁市印发了《南宁市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定时定点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时间安排,提升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准确度,增强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根据《方案》,南宁市将全面实施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每日7:00—9:00、19:00—21:00定时定点投放。

根据《方案》,7月1日至8月31日,南宁市各小区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点改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位置,配齐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信息公开牌。南宁市将配套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初期将对配套设施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居民分类意识较高的公共机构和居民区先行先试督导员工作制度,由管理责任人作为实施主体,在每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间进行桶边督导,开展分类质量检查、劝导指导,指导居民准确分类与正确投放;组织人员巡查,防止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督促相关人员规范督导。对条件暂不成熟的,同步抓紧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循序渐进推行,确保2020年底前督导工作在指定领域全面覆盖。《方案》明确,8月30日前,各小区要配齐督导员团队,每天7:00—9:00、19:00—21:00在居民住宅区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引导工作,促进居民形成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同时,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

同时,各小区应通过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QQ群等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组织相关人员入户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及定时定点投放要求;各小区管理责任人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及时分类归集,并于约定的时间交付收集、运输单位,禁止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归集、交付。此外,各小区应结合场地特点设置1—2个误时投放点,方便居民错时投放。

《方案》指出,要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当前生活垃圾工作成效,为加快形成具有南宁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在全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区,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提升居民住宅区垃圾分类实效,形成全城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培养市民将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记者 冯梓剑)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