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落实医保政策 将惠及418万“两病”参保患者

2020年04月23日09:17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李冠宏摄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要求医保工作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月22日,广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会议通过对广西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医保政策,多措井举筑牢医疗保障防线,医保扶贫,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医保政策,多措并举筑牢医疗保障防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医保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做好疫情防控与救治工作贡献医保力量。通过扩大保障,先救治再结算。据了解,全区提前预拨医保基金2.56亿元,用于疫情防治,确保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机构不因医保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放开限制,开辟医保绿色通道;将新冠肺炎救治方案中不在医保目录的77种药品和91个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按甲类项目支付管理;打破常规迅速将广西“小汤山”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开通医保结算服务;为做好新冠肺炎救治所需药品耗材的招采保障,允许医疗机构线上线下自主采购相关的药品和耗材;调整与新冠肺炎防控救治相关的呼吸、护理、病理、麻醉、中医等10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支持医疗机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行“逾期办、不见面办、放心办”等经办服务,确保疫情期间参保群众待遇不受影响。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约21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医保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不断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扶贫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明确我区医疗保障差异化政策的通知》,逐步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财政补助5道保障线,落实“198”兜底保障政策。坚持“目标到人、精准到人、落实到人”工作思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比对,建立月调度制度和定期通报参保情况,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截至今年3月底,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35.14万人,已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积极推动“一站式”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医疗救助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确保贫困人口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一站式”直接结算。优化服务流程,实行门诊特殊慢性病贫困患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人数达62.22万人,较2019年5月底新增52.29万人,增长526.6%。全区贫困人口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2.07%和87.11%,有效降低了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