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修订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民宿业等拟纳入监管

2020年04月20日09:03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南宁市修订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现公开征求意见

民宿业等拟纳入特种行业治安监管

近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特种行业的发展也呈高速增长的态势,部分行业引发的一些涉黄涉赌、侵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等社会治安案件,有不少是与特种行业场所或从业人员相关。为更好地加强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适应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南宁市拟重新修订立法提升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治理综合能力。

即日起至5月20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就《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行业种类拟从原有11项扩大至13项

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特殊,容易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据介绍,2012年施行的《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特种行业共有11类,分别为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机动车拆解业、机动车专项维修业、开锁业、寄卖业、旧货交易业、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和置换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形势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如“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和置换业”已不再是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实施犯罪活动的重要行业,一些旧货交易业也不再是犯罪分子收赃销赃的重要行业。

因此,此次修订将“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和置换业”从特种行业中删除,将“旧货交易业”修改为“二手机动车交易业”,拟将“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以下简称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民宿业”纳入特种行业进行备案管理。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行业种类拟从原有11项扩大至13项。

入住民宿拟实名登记不得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民宿业拟纳入南宁特种行业进行备案管理。图为青秀区南阳镇古岳坡的民宿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将“民宿业”和“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新增为特种行业,备受社会各界人士关注。

民宿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业态,按照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南宁市网约房和民宿已有近2000家,网约房、民宿实际上提供了住宿服务,但未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制登记。由于这类行业目前暂时没有上位法的管理规范,存在管理真空,被不少犯罪分子所利用,存在一定的治安隐患。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民宿服务属于住宿和餐饮业的一个类别,《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民宿业”新增为一项特种行业。

同时,还对旅馆业、民宿业的治安义务作出具体要求。如,拟规定入住旅馆和民宿的旅客应当实名登记,不得一人登记多人住宿。对零时后进入或者尚未离开旅馆、民宿的访客,应当进行访客登记。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或者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的,旅馆和民宿经营者不得提供住宿服务。

由于目前没有对民宿的法定解释,南宁立法参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增加了有关民宿的解释。

也就是说,《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所称的民宿是指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或者租用他人的住宅开办的,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为游客提供住宿、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洗浴保健拟对特定时段入住人员实行登记制

南宁拟将洗浴保健养生服务业纳入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图为民警对保健养生服务场所里的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资料图片)

此外,考虑到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的问题,此次修订参考和借鉴了《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等外地立法,将该行业也一同纳入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对于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治安义务方面也作出规定。为了加强对该行业的治安管理,弥补立法空白,此次修订借鉴广东省和西安市的立法经验,拟明确对从事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的经营场所的要求。如,《保健服务通用要求》规定“保健服务场所服务区房间应无内锁,且门上应设有不小于0.01㎡的便于观察的透视窗(洗浴用房、母婴用房除外)”“保健服务场所服务区房间不应使用彩色照明设备,且在提供保健服务过程中不应关闭照明设备”,将这些标准法定化。

同时,还拟规定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经营者对凌晨二时至八时在场所内休息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不得为从事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或者条件等。

(责编:庞冠华、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