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場監管局:從“源頭治理”切斷電動車安全隱患
日前,桂林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及城區市場監管局,成立聯合整治小組,開展打擊電動自行車違法亂象專項整治行動,從“源頭治理”切斷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確保群眾安全出行。

執法人員在某電動車銷售門店開展檢查
執法人員深入疊彩區、象山區、七星區及臨桂區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四輪)車銷售門店進行現場檢查,對相關門店及所售電動車品牌進行摸排並建立台賬,檢查經營主體是否存在無証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銷售不合格、“三無”、不符合國家技術標准產品等行為,以及是否獲得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市場准入許可﹔重點檢查經銷商是否存在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經強制性認証、偽造或冒用3C認証標志、無廠名、無廠址電動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車等違法行為。
結合整治行動,桂林市市場監管局還對全市電動自行車(不含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進行隨機抽樣10批次,涉及愛瑪、賽鴿、金箭等9個品牌。同時,執法人員廣泛對經營戶宣傳《桂林市城區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在經營門店內張貼《關於購買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的溫馨提示》,並要求各電動車經營戶進一步明確經營要求,自覺做到不銷售無合格証、偽造、冒用認証証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不銷售假牌假証套牌電動自行車、不非法改裝車輛。
據統計,整治小組共檢查全市電動車銷售門店113家,其中檢查電動自行車1451輛,檢查電動三輪車415輛,抽檢電動車10批次,發放《桂林市城區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宣傳單200余份,張貼《關於購買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的溫馨提示》200余份。對於在檢查中發現的個別經營戶存在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超范圍經營、違規銷售不在工信部公告目錄內的電動三輪(四輪)車等情形,執法人員現場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經銷商採取下架、退貨等措施,立即停止銷售違規電動車行為。
自桂林市電動車整治行動啟動以來,桂林市市場監管局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緊盯源頭治理,綜合運用認証認可、監督抽查、風險監控等手段,多次開展電動兩輪、電動三輪(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執法檢查與宣傳教育並重,推動經銷商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提升產品質量總體水平。
來源:桂林市市場監管局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