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調解故事裡的公証情懷

2021年06月08日16:11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自柳州市公証處在柳北區人民法院設立公証司法輔助中心以來,其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載體,充分發揮公証“預防糾紛、減少訴訟”的職能,採取形式多樣的調解模式為百姓排憂解難,最大化保障糾紛當事人雙方利益,著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贏得了群眾普遍贊譽和認可。

轉錯款起糾紛,悉心調解止紛爭

因工作疏忽把上萬元貨款轉錯了。這種犯迷糊的事情在生活中不時會出現。若對方能及時把錢退還彼此還不至於傷和氣。如果遲遲不退還,那就隻好訴至法院爭取自己的權益。

今年5月,柳州市公証司法輔助中心就受理了一起因財務失誤而轉錯貨款引發的糾紛。原告是柳州市某園林公司,被告是某農業發展公司。

4月初,某園林公司的財務人員因粗心大意把本應轉給他人的一萬多元貨款轉給了某農業發展公司。柳州市公証司法輔助中心的調解員收到材料時也心存疑惑,貨款的實際收款方無論是名稱還是銀行賬戶與本案被告都差別較大,怎麼會轉錯貨款?為預防原告虛假訴訟,也為了更好與被告進行交涉,調解員立即聯系原告了解情況,原告表示與本案被告曾經有生意上的往來,由於應收貨款收款方的名稱與被告的名稱有一點相似,財務人員未認真核實導致貨款轉給了本案被告。

了解事情原委后,調解員多次與原告和被告溝通,最終促成了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原告同意給被告一定寬限日期,被告表示一定會按時退還款項,雙方的糾紛得到圓滿解決,原告也得到相應的法律文書有了后續的保障。

交通事故賠償有爭議,調解員析理說法事情得平息

“非常感謝調解員幫忙做工作,在你們的調解下我和被告不需要再到公堂上去爭論,省了我好多麻煩事。”原告陳某辦完撤訴手續感激地對調解員說。

2020年12月,原告陳某在壺東大橋附近某路段騎自行車由東向西行駛,被告黃某騎二輪電動車在該路段由南向北行駛,兩人發生了碰撞,兩車均有損壞,原告陳某受傷住院花費近2萬元。交警認定交通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因賠償問題雙方有較大分歧,於是,原告陳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調解員及時介入,在認真分析原告的証據后,跟被告黃某進行了電話溝通,反復耐心做工作,並邀請其到調解室看相關材料。

在調解員反復勸說下,被告來到法院查看相關材料,調解員告知被告,原告訴請最重要的依據就是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發生事故確實都造成了損失,但現在原告的損失更大,原告的人身損傷根據雙方所負的同等責任,被告也應當承擔一半的治療費用,如果對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可以到交警部門提出復議。在一番解釋后,被告也表示認可,並表示會到交警部門了解具體認定的情況,如果交通事故認定書無誤,也會積極主動賠償給原告。幾天后,調解員接到了原告的來電表示被告已經賠付了醫療費用,至此,雙方糾紛得到圓滿地解決。

借款到期未還起糾紛,調解員善用技巧終化解

“這起糾紛涉及的人數多,難度也大,能調解成功真的不容易。”調解員看到糾紛當事人達成協議感慨地說。

今年年初,柳州市公証司法輔助中心受理了一起銀行與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剛著手這批案子時,調解員就遇到了許多困難,聯系不上借款人、被借款人當成騙子的情況時常發生,但是她並沒有就此放棄,仍然多次撥打電話,對能聯系上的借款人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告知他們拖欠借款的后果,也積極幫助他們與銀行溝通還款方案。

最后在調解員的調解下,銀行與幾名被告達成了調解,既保障了銀行的合法權益,也給資金困難的借款人爭取時間周轉資金歸還借款。

今后,柳州市公証司法輔助中心將積極推進中心調解到司法確認的調解模式,不斷探索更個性化的調解模式,擴大調解范圍,更好地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提供司法服務,贏得社會群眾的信任感,維護司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傅永新、羅雲雲) 

(責編:陳麗冰、黃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