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台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辦法 小區要配督導員 每季度持續展開督導

2021年04月19日09:36  來源:南寧雲—南寧晚報
 

  小區每300戶至少配備1名督導員,選取部分區域開展差別化收費試點……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辦法》(2021年修訂)(以下簡稱《考核辦法》),將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綜合考核成績作為自治區文明城市創建重要參考指標。

  ●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市要被約談

  目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正在廣西各地有序推進。《考核辦法》適用於對各設區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考核。考核重點是建成區范圍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示范片區、示范點及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考核對象為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材料核查和實地抽查、暗訪。年底前,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全年工作情況形成年度綜合考核結果。《考核辦法》明確,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情況,對工作推進有力、成效明顯的地區和單位予以表揚﹔對季度測評和年度綜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市,酌情約談設區市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相關負責人,督促及時加以整改。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作為自治區文明城市創建重要工作內容,上一年度綜合考核成績作為自治區文明城市創建重要參考指標。

  ●小區每300戶至少配備1名督導員

  根據《廣西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細則(2021年修訂)》(以下簡稱《考核細則》),考核項目分為體制機制建設、設施建設、分類作業等9大項內容。其中,設施建設分值佔比最高,達30%。

  例如:《考核細則》規定,建立大件垃圾收運、處理機制且有效運行的得1分﹔出現一處大件垃圾隨意堆放的不得分。有規范的大件垃圾處理設施且長期持續投入使用的得2分。配套有害垃圾暫存點且長期持續投入使用的得3分。有害垃圾暫存點不滿足存貯需求的扣1分﹔貯存危險廢物超過一年且未報經頒發許可証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准的扣1分。

  針對垃圾分類工作隊伍的建設,《考核細則》要求,成立生活垃圾分類督導隊伍並開展現場督導工作。各公共機構、公共場所、相關企業熟悉業務的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不少於1人,各住宅小區每300戶至少配備1名熟悉業務的督導員,不足300戶的按配備1名計算,每季度持續開展督導活動。每個樣點配備熟悉業務的督導員人數不足的扣0.5分,扣完為止。

  ●開展垃圾處理差別化收費可加分

  目前,廣西生活垃圾收費制度主要是採用與物業管理費、水費或是燃氣費合並交納的方式收取。如果按照定額制的方式按戶收取垃圾分類后的處理費,對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缺乏促進作用。

  今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定:設區的市、縣(市、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等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差別化收費制度,並建立健全價格調節機制。

  《考核細則》也將“差別化收費試點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挂鉤的收費制度並有效實施情況”作為加分項提出,選取部分區域開展差別化收費試點,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挂鉤的收費制度的,當季度得0.5分﹔持續有效執行的得1分。

  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被曝光並查實,或是群眾評價不好的,則要被減分。根據《考核細則》,同一事項被曝光並經查實或被通報批評的,每季度減1分。本地區居民群眾對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負面評價超過60%的,當季度減1分。(記者 韓沛 )

(責編:周雨樂、龐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