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獲10萬元!舉報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有獎勵

2021年04月08日09:53  來源:南寧雲—南寧日報
 

舉報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 最高可獲10萬元獎勵

4月,南寧市醫療保障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宣傳貫徹條例,加強基金監管”為主題的集中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保障政策法規。

活動中,南寧市各級醫保部門圍繞《條例》宣傳貫徹重點內容以及群眾最關心、最需要的醫保信息,開展“進街道社區”“進鄉鎮農村”“進醫院”“進藥店”“進經辦窗口”等集中宣傳活動,多層次、全方位、多樣化大力宣傳《條例》及醫療保障政策法規﹔曝光欺詐騙保案件,以案釋法﹔向社會公開監督舉報電話等舉報渠道,暢通醫保部門投訴渠道,讓《條例》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營造“不敢騙、不能騙、不願騙”的輿論氛圍。在定點醫藥機構現場檢查全覆蓋的基礎上,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欺詐騙保問題,利用疑點數據篩查、投訴舉報線索等手段,全面開展“三假”欺詐騙保專項治理工作。此外,市醫療保障局還將加強同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動,著力構建一案多查、一案多處的協同監管格局,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

為進一步落實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和社會監督員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投訴,可通過撥打南寧市醫療保障局舉報投訴電話0771-5846905,或進入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進行舉報,也可通過郵寄舉報信、相關書面資料至各級醫保部門的方式進行舉報。根據自治區、南寧市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對經查實的舉報線索,按照涉案金額給予舉報人一定比例的獎勵金﹔每起案件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不低於500元﹔不涉及金額但舉報違規違約情況屬實的,最高可獎勵500元。(記者余秋蘭通訊員磨嘉)

(責編:李敏軍、陳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