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民宗委組織初驗組開展第九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初驗工作

2021年03月31日10:12  
 

根據《國家民委辦公廳關於推薦第九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的通知》(民辦發〔2021〕12號)要求,近日,自治區民宗委組織開展第九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推薦工作。截至目前,全區各市及有關單位共推薦了69個第九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備選單位。自治區民宗委組織7個初驗組赴全區14個設區市和有關單位對備選單位開展初驗工作。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派廳級領導和聯絡員參加初驗工作。

初驗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走訪核驗等方式,根據《國家民委關於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進機關企業社區鄉鎮學校寺廟的實施意見》(民委發〔2014〕94號)和《國家民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地、市、盟)測評指標(試行)的通知》(民辦發〔2020〕4號)文件所規定的各項測評指標要求,對各市及有關單位推薦申報的備選單位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進行初步核驗。同時,初驗組還抽查部分1—7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和1—6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主要調查了解是否還持續發揮作用。

本次初驗工作,對各地各單位推薦的備選單位扎實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所報材料詳實程度和示范帶動作用有了全面掌握。下一步,將在充分考慮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的基礎上,注重傾向基層,注重各類型均衡,高質量推薦出具備示范帶動作用的地區或單位,按程序上報自治區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按時報送國家民委。

來源:廣西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官網

(責編:陳麗冰、龐冠華)